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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细解《婚姻登记条例》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南山秋色 (该角色不再存在)
8/20/2003 9:40:00 PM (#6754)
新闻最新报道:民政部禁止同性之间结婚: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结婚,中国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给同性恋者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也许是受国外影响,民政部把同性婚姻明确提出来,也许该算是一种进步,至少国家也在正面对待,虽然不是令人开心的消息,但至少,说明我们还是弱势者,还需要更多人关注。
同性婚姻应该会是一种历史必然,同性恋并不比异性恋优越,就如同异性恋不比同性恋高尚一样。每个人生出来都应该是没有性取向的,他可以自己选择他要当同性恋或异性恋。这才是真正自由的社会!所以漫长的等待也许就是时代的变革过程。
点击统计:7089 责任编辑:南山秋色
8/20/2003 9:49:00 PM (#59574)
米奇@级别:32
诞生:8/21/2003
同志们还需努力~~革命还末成功!
8/20/2003 9:55:00 PM (#59591)
好事围观者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引用主题#6754)南山秋色:
新闻最新报道:民政部禁止同性之间结婚: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结婚,中国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给同性恋者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也许是受国外影响,民政部把同性婚姻明确提出来,也许该算是一种进步,至少国家也在正面对待,虽然不是令人开心的消息,但至少,说明我们还是弱势者,还需要更多人关注。
同性婚姻应该会是一种历史必然,同性恋并不比异性恋优越,就如同异性恋不比同性恋高尚一样。每个人生出来都应该是没有性取向的,他可以自己选择他要当同性恋或异性恋。这才是真正自由的社会!所以漫长的等待也许就是时代的变革过程。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成功!
![](/img/em/rose.gif)
8/20/2003 10:28:00 PM (#59656)
漫舞九天![](/sec/48/manwujiutian.gif)
级别:54
来自:(广东) 深圳
诞生:8/21/2003
根据目前中国法律,两个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为登记同性间婚姻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其受理登记范围。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门不受理登记的这一行政不作为是合法的。但是,民政局不能说,他们这种关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是违法行为,是非法关系。同性间婚姻现行关系因为不受中国婚姻法调整,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中国婚姻法的保护,当事人不能根据婚姻法来主张配偶权、扶养权等专属于男女夫妻关系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其它法律就不能调整这种关系中的任何问题。如果同性伴侣离异产生的共有财产分割问题仍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来处理的。在这方面,已经有法院如此处理了这类民事纠纷案件。
那种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是公民不能实施的行为的观念,是不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的观念,是应当予以抛弃和纠正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它是前现代社会的专制和王权至上的法制理念的遗毒!
虽然这次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的理念和新做法,这是值得肯定和赞许的,但是张司长对同性婚姻问题上的表述还是反映了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在某些方面的观念还需进一步改善。应当指出的是,与同性恋有关的问题,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心理学、医学问题,而早就成为敏感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这在中国大陆也已经露出端倪。这需要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时应当要考虑到性倾向因素,要考虑到同性恋者的利益和权利诉求和主张。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要了解我国现行涉及同性恋的法律法规状况,依法准确表述和回应,以免向社会、舆论和公众传达错误或者偏颇的信息。其它国家和社会的经验表明,政府及其官员对于同性恋问题所持的立场和所作的表述的精确和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和民众对于同性恋问题的认识、态度和立场。
8/20/2003 11:29:00 PM (#59761)
lotmen级别:25
来自:(广东) 佛山
诞生:8/21/2003
(引用回贴#59656)漫舞九天:
根据目前中国法律,两个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为登记同性间婚姻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其受理登记范围。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门不受理登记的这一行政不作为是合法的。但是,民政局不能说,他们这种关系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是违法行为,是非法关系。同性间婚姻现行关系因为不受中国婚姻法调整,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中国婚姻法的保护,当事人不能根据婚姻法来主张配偶权、扶养权等专属于男女夫妻关系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其它法律就不能调整这种关系中的任何问题。如果同性伴侣离异产生的共有财产分割问题仍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来处理的。在这方面,已经有法院如此处理了这类民事纠纷案件。
那种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是公民不能实施的行为的观念,是不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的观念,是应当予以抛弃和纠正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它是前现代社会的专制和王权至上的法制理念的遗毒!
虽然这次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的理念和新做法,这是值得肯定和赞许的,但是张司长对同性婚姻问题上的表述还是反映了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在某些方面的观念还需进一步改善。应当指出的是,与同性恋有关的问题,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心理学、医学问题,而早就成为敏感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这在中国大陆也已经露出端倪。这需要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时应当要考虑到性倾向因素,要考虑到同性恋者的利益和权利诉求和主张。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要了解我国现行涉及同性恋的法律法规状况,依法准确表述和回应,以免向社会、舆论和公众传达错误或者偏颇的信息。其它国家和社会的经验表明,政府及其官员对于同性恋问题所持的立场和所作的表述的精确和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和民众对于同性恋问题的认识、态度和立场。
楼主对法律很有研究哦,看来得多做普法工作
![](/img/em/rose.gif)
8/21/2003 2:09:00 AM (#60013)
jason.wang 该角色已不存在
同志婚姻,什么时候才合法!!
8/21/2003 12:25:00 PM (#60298)
这个结果不奇怪呀,毕竟中国的法制还不健全,社会的宽容度还不够。
8/21/2003 6:17:00 PM (#60833)
8/22/2003 2:25:00 PM (#63328)
无忌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引用回贴#60833)天若有情:
紧记国父遗训!![](/img/em/good.gif)
革命尚未成功!![](/img/em/rose.gif)
同志还需努力!![](/img/em/sun.gif)
是啊!!!
8/22/2003 2:26:00 PM (#63333)
有情人!!!1 该角色已不存在
是的现在还不是时候.还要努力!
8/22/2003 2:30:00 PM (#63349)
米奇@级别:32
诞生:8/21/2003
国家是否认同同性婚姻路还很长.我不期待.
只希望中国知道.了解同性也有真爱!
10/26/2003 12:11:00 PM (#242046)
10/26/2003 12:17:00 PM (#242071)
孤独星![](http://l.gztz.org/001//icons/a/jy48.gif)
级别:56
来自:北京
诞生:8/21/2003
有钱的话,可以去国外登记结婚啊!
10/26/2003 12:24:00 PM (#242091)
gran 该角色已不存在
其实就是结了婚,一纸婚书也是随时可以撕毁的,所以记住心里的真情才是唯一的办法。何况在现时现日的中国,你可能告诉所有的人你结婚了,是与同志一起的吗?不可以,所以同性结婚的事我个人觉得还是为时过早,两个人真心相处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12/11/2005 11:28:00 PM (#4531450)
肖强 该角色已不存在
中国的国情吧
![](/img/em/lol.gif)
12/16/2005 2:12:00 PM (#4556178)
12/16/2005 5:19:00 PM (#4557027)
魔鬼的化身 该角色已不存在
等到哪一天中国真的可以同性结婚的话,又会有多少人真地去注册结婚呢?
![](/img/em/shut.gif)
12/16/2005 9:47:00 PM (#4558101)
gz-72-181壮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引用回贴#4557027)魔鬼的化身:
等到哪一天中国真的可以同性结婚的话,又会有多少人真地去注册结婚呢?![](/img/em/shut.gif)
我会去.
![](/img/em/sun.gif)
12/16/2005 10:22:00 PM (#4558354)
宗林![](http://d.gztz.org/csicons/05/2441985062968750.gif)
级别:31
头衔:
![](/d.gif)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8/21/2003
估计我们死前应该可以实现吧
12/16/2005 10:24:00 PM (#4558370)
无奈の人![](http://d.gztz.org/csicons/02/1706808715781250.jpg)
级别:36
来自:(广西) 梧州
诞生:9/19/2005
(引用回贴#59761)lotmen: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哈哈.............LZ是个律师吧................
12/17/2005 8:09:00 PM (#4563873)
1/4/2006 2:48:00 PM (#4652895)
海珠午后阳光 该角色已不存在
其实就是结了婚,一纸婚书也是随时可以撕毁的,所以记住心里的真情才是唯一的办法。何况在现时现日的中国,你可能告诉所有的人你结婚了,是与同志一起的吗?不可以,所以同性结婚的事我个人觉得还是为时过早,两个人真心相处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1/4/2006 4:09:00 PM (#4653254)
1/4/2006 5:02:00 PM (#4653450)
1/4/2006 5:30:00 PM (#4653553)
胡同级别:3
来自:(广东) 东莞
诞生:1/3/2006
结婚证有用吗?它只不过是一张纸,只要两人是真心的,还需要那张纸吗?
1/4/2006 6:55:00 PM (#4653862)
佛山帅帅哥 该角色已不存在
或许不结婚也有不结婚的精彩
1/5/2006 10:42:00 PM (#4659226)
yobin级别:15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1/26/2003
如果中央里有几个同志
那就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啊,哈哈,
9/7/2010 9:21:00 PM (#13909966)
9/8/2010 12:34:00 AM (#13910530)
笑嘻嘻级别:36
诞生:5/7/2006
结婚又点,本来这个年代结婚已经几乎没用了
9/8/2010 7:38:00 AM (#13910943)
真好级别:0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7/19/2009
9/8/2010 10:19:00 AM (#13911297)
风雨同行![](http://l.gztz.org/001//icons/a/jy20.gif)
级别:33
来自:(广东) 韶关
诞生:3/3/2005
已经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