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今天刚看到的文章,着实让我郁闷了好久。。。。
1.婚姻在中国男同性恋的性观念中被认为会挫伤“性感觉”和
“性能力”。
由於中国的现实不具有同性恋婚姻的可能性,而同性性行为又不
具生殖动机,也就突出了同性恋的以愉悦为目的的性观念。对愉悦质
量,或者说是魅力的追求,一方面决定了同性恋间的交往时日不长。
如?透视?中调查的:“圈内一位以性感著称的人物作过这样的表达:”
同一个人做爱是一次的最好,第二、三次也还可以,长时间的多次做
爱就是生活的感觉了,不是做爱了。做爱真正美好的是一次。’请注
意他们说的‘生活的感觉’可读作‘过日子的感觉’。在这里,他把
做爱与过日子分得很清楚。前者是美好的感觉,後者却不那麽美好。
“ 这种唯美的极端追求,某种程度上使得中国男同性恋对婚姻的稳
固、烦琐,有某本能的抗拒。因此,“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
一件‘跌价’的事情”。透视列举许多同性恋关系因婚姻而解除的实
例,其原因一方面强调感情真挚。故有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
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这里,他们同样
寻求感情的专一,认为婚姻是感情的障碍,甚至有调查对象说:“我
碰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自己没结婚。他可能在骗我,我不敢以真
心对他,万一他要是成了家的,那是对我的感情的摧残。”另一方面,
由於他们对性愉悦质量的重视,尤其强调“精力”。故“圈内的人都
以未婚自雄,重视未婚,认为结婚的人精力就达不到了。”
2.由於结婚的压力对中国男子来说,实在太大,因此,中国男同
性恋大都三十岁以後,会寻找一个或是“性冷感”、或是“性无知”、
或是有着性创伤的女性结婚。比如一个叫A 的调查对象,“他把性和
爱划到了男人的领域,把家庭和婚姻划到了女人的领域。他绝不肯和
男人同居,觉得那不像一种生活。家里不但有妻子儿女,还要有爸爸
妈妈,大姑小姨,兄弟姐妹一大群。老婆作为一个部分,也是必不可
少的。可是爱和性要和女人挂起钩来——他说根本无从谈起。” 因
此,调查中有个河南安阳的同性恋结婚三年,老婆仍是处女,且无怨
言,因此这个同性恋者认为:“结个婚,没什麽麻烦,还多个洗衣服
做饭的人,不是挺好麽?”有的结婚多年,“总共与老婆做爱五次”。
中国男同性恋的婚姻“是为结婚而结婚”,所以他们要么突出婚
姻的社会形象,要麽突出它的生育功能。有的是为了能分得房子,需
要婚姻;有的是为了维护他的社会地位,保持他完美的社会形象,需
要婚姻。对此,“生育”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曾有同性恋者对他新婚
的妻子说:在中国大陆境外,有经济支持,且不受计划生育的影响,
他要四个到五个孩子。并不是此人喜欢孩子,而是“生育”能巩固上
两的“维护”,更重要的是,生育本身及养育的繁重,会让女性忘
记“性”。
?透视?调查中,有许多是由於女性有“性自觉”和“性要求”,
而导致婚姻解体。有调查对象表示,在恋爱时,若女方太亲热,在接
吻、拥抱的同时动手动脚,会引起反感使恋爱告吹。他们一般表示,
与异性不得不进行的这种社会压迫下的交往,大多被控制在一个时间
段,如有女性由两个星期见一次面,调整到一个星期见一次面;并除
了拜见双方父母之外,还有私下亲昵要求,此恋爱定告吹。若结婚後,
老婆可以常住娘家,一个星期或几个星期回来一趟,甚少要求性爱,
此婚姻有可能维持。而调查报告中,亦有个案,同性恋者自己厌恶与
妻子发生性爱,若发现妻子与他人有性爱关系,此婚姻亦即告吹。
如果说同性间的性爱追求其“愉悦”美感,那麽同性恋的婚姻中
异性性爱,只是义务,并想尽办法来逃避。有的甚至将其沦为游戏的
恶作剧。李氏夫妇这样记载:“一位自称‘已经造成好几对离婚’的
同性恋者,甚至给想为他离婚的男性朋友出过这样的主意:某次与妻
子作爱时,偷偷把声音录下来,人在那种时候说的话後来听到会害臊
的。以後妻子一要求过性生活,丈夫就放那段录音,如是几次之後,
她就不乐意作这事了。那时丈夫再要求作爱,是妻子不乐意了,於是
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如此煞费苦心制造离婚,不如干
脆不结婚,但是中国男同性恋不然。李氏夫妇这样述道:“同性恋者
结婚有一个隐蔽的功能是人们没有想到过的,即取得离婚者身份,以
便过无人打扰的单身生活。一个大龄未婚者与一个离婚者的处境是十
分不同的,前者会不断受到亲友的规劝、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各种
扰,而对离婚者的打扰却少得多。人们或者以为他们保持单身生活
是因为前次婚姻所带来的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婚姻在此是一幕
荒诞剧。
因此,也有同性恋者自己表示:做同性恋者的妻子是非常可怜的。
而对于一项社会学研究来说,其引出的“是对这个社会视力缺陷的忧
虑”。故在?透视?跋中,李氏夫妇不无女性立场地具体指出了此
“忧虑":”假如你是一位妇女,又不幸嫁给了同性恋者,也许就会
遇上冷漠、疏远、没有性生活,却完全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也许一生
的幸福会因此而报销。谁能够说,这样的事还不算严重?在我们的研
究中,这样的妇女是有的。她们既不知道有同性恋这样的事,也不知
道丈夫是同性恋者,还以为世上所有的男人全是这样,因此也不会抱
怨什么。……我们举这样的例子,不是要谴责同性恋者,而是要说明
我们作此研究的本意。……会有人认为,我们揭开了社会的疮疤,引
起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因为我们把被愚弄而不自知的平静,转化成
自觉被愚弄的痛苦。其实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疮疤早早
揭开的话,就不会有受愚弄的人。“
其实,这些妻子们的灾难,远不只是会“报销”婚姻的幸福和被
愚弄。假设她们中有聪慧而多情者、敏感而善思者,当那“丈夫”或
是怀有内疚、或是没有兴趣地敷衍般造爱;那么,本来夫妻间正常的
不能再正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每一次性生活,都将转化为要么是
荣受圣恩,要么是死皮赖脸。中国的妻子们,天生不具有表达自己性
感觉的能力;她们中“规矩”文化基因越多者,越会在每一次与“丈
夫”的性生活之后,感到无地自容。若那“丈夫”越伪善,这份感受
也就越深刻。
同性恋本以一种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诉求于对差异的尊重,
对人权的坚持;而中国特殊的情境却营造出中国男性同性恋特殊的
“游戏”心态,在追求自我幸福的同时,剥夺了配偶女性的幸福;在
享受自我性愉悦快感的同时,剥夺了女性享受性的权力。因此,面对
中国这种特殊的同性恋现象,在当今性学科努力建构性行为文化的同
时,其周边的文化历史环境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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