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妙龄“双性人”遭强奸 两被告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
正义网泉州9月26日(通讯员 王慧蓉 黄海波)凌晨时分的一次赴约,却让妙龄“女子”小倩(化名)身心俱伤,在返家途中,邀约她的两男子兽性大发对其实施强奸。案发后,却发现小倩血液样本的DNA AMEL基因座为X/Y(即男性)。近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魏某、黄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据悉,本案是福建省首个双性人被强奸案件。
据了解,2013年3月1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魏某和黄某在南安市一烧烤摊吃烧烤,期间,魏某想起刚在网上认识的“女孩”小倩,就打电话邀约其前来喝酒。此时,接到邀请电话的小倩正和男友石某在附近的街上,两人随来赴约。不久,石某先行离开返回租房,又过了一会,小倩也要离开,这时,魏某和黄某尾随小倩到附近一厕所边,后强行将其拖到旁边的一巷子内进行殴打,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被害人小倩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被两名陌生男子强奸。
南安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当日,两名被告人落网后很快交代了强行与小倩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案发后,南安警方将被害人小倩带至南安市医院做妇科检查,岂料,在医院内,小倩却以上厕所为由逃离医院,玩起“失踪”。随后,警方将小倩逃离前采集的血液样本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样本的DNA AMEL基因座为X/Y(即男性)。
是否可认定两名被告人涉嫌强奸?承办人表示,石某证实其与小倩平时有正常性生活;且两被告人均供述他们先后和小倩发生性关系;虽然现因被害人在身体检查时逃跑,但从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三人描述可证实被害人具有女性的身体特征。此外,被害人养父证实小倩具有男女性身体特征;被害人姑姑证实小倩的上半身的身体特征与同龄女性无差别,这些证据进一步证实受害者的身体特征是主要表现为女性特征。因此,虽然被害人的DNA鉴定为基因座表现为男性,但是这不影响两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身体特征的判断,并实施强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