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星期二,我在泉州新车站厕所时小便时,一名男子(30岁左右,约175CM/70KGS,泉州口音,平头,上身穿浅色文化衫,下着只及膝盖的牛仔裤, 牛仔裤的右边有装饰一个洞,下穿运动鞋,没有穿袜子)在厕所对我使眼色
在厕所外我们若即若离地僵持了近25分钟.后来我们说话了,他带我到车站对门的商场四楼厕所发生性关系.
事先,我有说过我不与卖身的男人做,他说他不是.
完事后他向我要钱,否则就要杀了我,同时他说他的表哥在泉秀做刑警队长.开始我不给,他打我(.***在发生性关系时,我发现他阳萎,但他力气很大,很结实)我无奈,将钱包里的3000多元给了他.
晚饭时,我将这经历与网友交流,原来这是位惯犯,很多人都被他抢.据说泉州新车站象他这样的还不止一个,另一个惯犯长得比较隈琐,眼睛深陷,皮肤较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