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同性恋新定义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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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4月20日出版的、由中华精神病学会主编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对同性恋作出了新的定义,不再将同性恋列为病态,这一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现代社会究竟该对同性恋者采取何种态度呢?
专家认为,同性恋不是精神病。除了性指向同性外,他们的工作、学习没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为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与人类繁衍的生殖目的相违背,便视其为病态。在过去,同性恋被认为是性心理障碍的一种,需要治疗,临床上也见到不少这样的病人。但是精神科医生对同性恋者的治疗效果都不太好,没有办法使同性恋者性指向根本改变。主要原因是同性恋者不配合,他们中有的是被家里人逼着来看心理医生,有的被家长逼迫结婚而痛苦万分转向求助精神科医生。虽然同性恋为我国传统道德所不允,但医学诊断与道德判断有着本质的不同,其界限不容混淆。
同性恋毕竟是异常行为,如果因为同性恋而危害了他人、危害了社会,应该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现实中,同性恋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诸如它会带来严重的精神污染,对家庭和社会生活安定带来影响,同时,同性恋还破坏了家庭幸福(尤其是已婚者),造成其配偶与其他家庭成员的痛苦。此外,同性恋行为是传播性病的主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已发现因与国外船员发生同性恋关系被感染梅毒者十余人。同性恋者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许多西方国家已经为同性恋者亮了绿灯。《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修改,既是与国际诊断标准的接轨,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进步。
但也有专家表示,《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虽不把同性恋当病态,但这并非代表中国法律、社会正式承认同性恋的地位,规定同时也保留了心理问题能使人改变性取向的观点。(卫燕 检察日报200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