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对男同志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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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韦整理 2002年元月1日,新年的第一天,江西南昌老福山站前路的一间同志酒吧,举行了一场男同志婚礼。
承办婚礼的这间酒吧面积约70平米,看上去并没什么特别,与南昌众多的小型酒吧一样,不会引起人们的太多注意。然而当天不同,记者赶到酒吧门口时,虽然客人不多,但门口贴着“龙凤呈祥”和大红“喜”字,用红纸红布相映衬摆设的“贺礼待收处”与“来宾登记台”非常惹目。
走进酒吧内,里面人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忙前忙后,显然是在为婚礼仪式做准备。
晚上8时,来的人渐渐多起来。记者向在场的来宾了解到,婚礼定在晚上10时正式开始,两位“新人”分别姓周和姓燕,两人都已30多岁,一开始两人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渐渐地谁也离不开谁了,到现在已有数年感情。共同的倾向与愿望让他们走到一起,期间虽然遭遇了不少打击与磨难,却再也不能分开,为了表示忠贞,两人最终萌生了要结婚的念头。
晚上9时多,酒吧内已挤满了人群,有六七十人之多。9时50分许,伴随着婚礼进行曲,酒吧内骚动了起来。有人叫道:来了来了。话声刚落,便见一位浓妆艳抹身披婚纱的“新娘”携着一略显羞涩的男子款款步进酒吧,紧随其后的是“伴娘”与“伴郎”,4个人(均为男性)走到酒吧中间的舞台上,在主持人的引领下排成一排。
10时正,主婚人与证婚人来到两位“新人”身边,宣布仪式正式开始。简单介绍完新人的情况后,主婚人将用红布包裹的《圣经》举到这对新人面前,两位新人双手交叠轻放在《圣经》之上进行婚誓,一切看上去都很程式化。两人交换了戒指,并在人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的祝辞中沉醉。
对同性恋者的结婚,江西省民政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还没承认同性恋人的婚姻是合法婚姻,也没有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