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同志伙同外人劫情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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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涛 据广州媒体信息时报报道,该案件经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查明:贵州省人杨某因同性恋认识了陈某某,但是不久杨某竟意图抢劫情人。去年12月23日晚上8时,杨某以介绍其他同性恋者给陈某某为名,带着杨易、“小内蒙”(均另案处理)到陈某某的住处,3人用电线和衣服捆住陈某某,陈某某做梦也没想到杨某会“引狼入室”来对付他,拼命挣扎后,被3名歹徒用菜刀砍成轻伤。而后3人在屋内大肆搜掠,共抢得人民币500元及手表、各种黄金器件共计人民30000多元。逃离现场后,杨某分得人民币1000元和金币两枚。
今年1月29日晚上,陈某某在广州市人民公园发现了杨某,在群众的协助下,当场抓获杨某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在法庭审理此案时,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某竟辩说自己没有参与抢劫,而那1000元的赃款只是介绍同性恋的介绍费。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辩解不成立,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