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批评:同性恋应在社会的隐蔽角落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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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一男子在大街上公然贴启事征寻同性恋人的行为在广州市民中引起讨论,该启事写道:“本人是个男同性恋者,今年23岁,长相英俊,希望有机会认识有缘的男同性恋朋友。”附近的居民对启事贴在如此惹眼的路边还是颇为反感。他们说,这种在公厕或网上见得更多一些的广告搞得如此张扬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别扭。
诚然,同性恋者有表达自己偏好和结婚的权利,但是,这并不代表类似的私人权利都可以拿到公共场合中示众。少数群体私人权利表达的受保护,必须在不触犯社会公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否则就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追究。
对同性恋的理解与宽容,是现代社会的进步。但是,目前社会尚无力解决同性恋所带来的伦理的错位和相关的医学问题,无力承担起这种行为蔓延的后果,所以,这种权利也就只能被限制在一定的圈子内说说。
权利的表达和认同,有三个层次的展示平台———广场、走廊和内室。符合公共规范的行为才可以在“广场”上得到表达,否则,就只能限定于走廊和内室的小范围内,在社会的隐蔽角落中表现。在特定的社会接受程度和文明发展水平中,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些合人性但不合社会性的行为,只能受到限制,只能停留在走廊和内室层次的接受。
对同性恋者征婚的行为持“保守”态度,并非走到“宽容”的对立面,而是“负责任”的同义词。(以上是羊城晚报报道)
编后:作为华南地区比较出色的新闻媒体,还持有如此保守的态度,足以显示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群体仍存在根深蒂固的歧视。王小波说过,知识分子最大悲哀是生在一个不理智的时代。同样,同性恋最大悲哀是生在一个不人道的时代。恰恰我们这个民族,又是一个最不擅长吸收外来文化的民族。对于我们不理解的事物,我们往往用道德的大帽子来劈杀,没什么比自认为在道德上占有利地位更接近于作弊的论争了。所以如今的同志们仍面对这样的尴尬,而我们能做些什么?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在为同志地位合法化努力,也希望我们自己能通过个方面的工作,能使我们这部分弱势人群早日进入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