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性恋者的狱中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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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同 案由:现年40岁的严某在1996年8月至去年9月间,先后编造“做生意缺钱”、“孩子生病住院急需钱”、“办理车辆曝光手续”等谎言,诈骗作案23起,骗得赃款共计13.9万余元,以供自己挥霍及偿还债务。他被秦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万元。
如今当这一切都成为过去,面对铁窗高墙,他才“有空”静下心回首近10年来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一番较为深刻的自我剖析(以下根据其本人在司法机关的多次供述整理而成):
我的养父已经70多岁了,一向对我疼爱有加,可他因为受不了天天被人上门逼债和我断绝了父子关系。我的女儿8岁了,可我不仅没有在她身上花过一分钱,还经常以她生病的名义在外面到处骗钱。妻子很贤惠,可她最终也对我死心,平静地走了,留下我,除了满身债务一无所有。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记得1994年我还是交警身份,刚刚升了职还结了婚,生活很美满。一天我在医院的病房外抽烟,遇见了一个眉清目秀的男青年,我们很谈得来,以后就经常来往还一起出去玩。渐渐地我发现“他”是个“同性恋”,当时我也只是好奇,稀里糊涂地和“他”发生了性关系。此后我越陷越深,开始整天不回家,却和“他”疯狂地到处去玩。“他”没有工作却很粘人,和“他”在一起的所有开销都是我的,我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根本不够用。
时间长了,不仅家里有意见,我也觉得不太好,就提出和“他”分手。可“他”不仅和我大吵大闹,还暗示我如果真的不要“他”,“他”就到我的单位去闹事。既然分不了手,我就得供“他”一切开销,我开始不停地说谎向单位同事借钱,到1997年下半年,我已经陆陆续续借了4万多元,同事们忍无可忍终于向领导作了汇报。很快政工科找我谈话,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困难,我很感动,但我实在说不出口“我是同性恋”。因为实在说不清钱的去向,我只好瞒着老婆主动辞职。
可债主和“他”还是不停地向我要钱,没办法我借了3万元高利贷,一天的利息就要300元。我用这些钱还了部分债,又向朋友借新债还高利贷,就这样我整天疲于奔命,忙着拆东墙补西墙,可窟窿还是越补越大。正在此时,一位以前的朋友来找我帮忙,我也不管是不是帮得了就答应下来,然后再想办法问他要些好处费或干脆编理由借钱。此后这就成了我借钱、骗钱的法子了。
起先我还很害怕,总还想着尽量想办法还钱。可后来我自己都麻木了,所以我就去赌博,想象着哪天自己时来运转赢了大钱,把钱全还上,再过回以前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