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家庭就是挈儿带女?
妇女团体质疑《家庭教育法》
(作者或来源)
GT 台湾《家庭教育法》已于二月六日公布正式施行,但此法关于降低离婚率、营造幸福家庭的宗旨,引来妇女新知基金会等团体一致质疑,担心所谓优先辅导弱势家庭可能让弱势者标签化,单亲与同性恋等非主流家庭被问题化。
教育部代表则澄清,站在政府的立场,尊重多元家庭的存在,但不能鼓励;对于弱势者多一些照顾,只是教育差别化,并非标签化。
3月26日,台湾妇女新知基金会举办了以“何种家庭?谁的幸福?《家庭教育法》的立法与实施”为主题的座谈会,对何谓正确婚姻观念、何谓幸福家庭等问题展开广泛讨论。
中央研究院社会所助理研究员范云批评,家庭教育法处处可见对非主流家庭的忧虑,将青少年问题归因于单亲家庭等非主流家庭,但这没有因果根据,反而将非主流家庭问题化。
范云并质疑,在立法宗旨中,原住民、身心障碍者和单亲家庭都被列入优先辅导对象,但是立委高金素梅是原住民、台湾高铁公司董事长殷琪是单亲家庭,有能力辅导吗?这种假设,可能让弱势者被污名化、标签化。
性别平等教育协会秘书长杨佳羚则指出,法中要求高中以下学校每学年应实施四小时以上的家庭教育课程,但看看现在课本所呈现的幸福家庭,不是三代同堂,就是父母与小孩的家庭,换句话说,一定要异性交往,要有子女。反观瑞典所定义的“核心家庭”,包括同性或异性恋伴侣,结婚或同居,有子或无子,单亲或双亲,单亲不需要标示变故或不正常。
至于对适婚男女的家庭教育课程,杨佳羚建议,应包括对民法亲属篇的认识、家庭分工和鼓励父职等观念,还要建立好的分手文化。
对于妇女团体的种种建议,《家庭教育法》立法推动者立委江绮雯解释,这项立法并没有歧视的意味,对原住民实施不同教育也是应原住民团体的要求,为的是让不同族群可因应自身文化设计不同课程。
教育部社教司科长林殿杰也澄清,政府尊重多元家庭存在,但不能鼓励同性恋或单亲家庭,对于弱势族群多一些照顾也不是标签化,而是优先协助,“教育差别化”。
林殿杰表示,《家庭教育法》所需教材还要六个月时间规划,施行细则的研拟已进入上网招标程序,大约今年六至十月可完成细则与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