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例同性恋侵权官司一审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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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同 当事人律师认为同性恋人的私人生活应得到尊重同性恋者阿辉和阿明在圈内结识后,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经过近一年的交往,两人关系逐渐疏远,最终中断了往来。谁知,阿明竟以公开同性恋隐私为要挟,先后多次勒索阿辉。因实在不堪忍受骚扰,阿辉愤而将阿明告上了法庭。7月4日,当本报独家报道了这起江西首例因同性恋引发的侵权官司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14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于7月1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原被告同意调解,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认定了三点内容:阿明向阿辉赔礼道歉;今后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阿辉的正常生活;阿明必须返还阿辉人民币15700元。对此,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本案原告方的诉讼代理律师、江西律师在线执行主任、江西经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戈,请他对此案以及人们关注的问题做出评述与剖析。就本案的裁决结果,张律师说,诉讼的最终结果基本满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委托人较为满意,被告也输得口服心服,取得了在立案之初所设计的诉讼效果。张律师并称,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他对他的委托人能顶住社会压力,正确认识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为此而表现出的勇气表示钦佩。张律师称,他的委托人当初能够忍受被告再三不合理不合法的索要钱物,当初是因为害怕对方以同性恋相要挟暴露其身份;毕竟现实生活中对同性恋还不是很理解和宽容的,甚至有非常强责难这种现象存在的情绪。所以对当时他的委托人采取低调的方式处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其对身份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及被告不合法欲望的膨胀,当事人意识到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虽然他知道要面对现实有很大的压力,但是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他,必须坦然地面对这一社会生存环境,不能因为自己特殊的选择而逃避现实,不能因为自己选择不伤害他人而使自己受到伤害。而就本案引发的一些有关社会伦理方面的讨论,张律师指出,他对同性恋这种行为并非持积极态度,而是对这一现象能够理解并持比较宽容的态度。这也是他挺身而出为原告充当代理人的原因。张律师认为,同性恋人与普通公众一样,私人生活应得到尊重,当然他们也应得到法律赋予的权利的保障。因此,不论是公众还是有关管理部门都不应当回避这样一个社会客观现象,更不应持歧视或断然否定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