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地区首例同性恋纠纷案在江西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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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江西省南昌市的一名同性恋者因不堪昔日“恋人”的连续干扰,求助法律手段希望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经过多种努力,于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中国内地首例因同性恋引发的纠纷。
1969年出生、毕业于名牌大学的江西省某研究所员工吉某,由于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一直未婚。 他于1997年底,在同性恋圈子中认识了比自己小8岁的汪某且彼此成为“密友”。但随着一年多的深入交往,吉某发现汪某在双方保持“亲密”关系的同时还周旋于多名女孩之间。吉某在失望之余,决定了断感情。二人在1999年7月和平分手。
但在1999年底,无正当固定职业的汪某以自己染上性病为由向吉某索要财物,并以公开双方关系胁迫吉某“借款”。从1999年底至2003年5月,汪某敲诈吉某共20多次,累计金额逾万元。吉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以民事侵权为由将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汪某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抚慰金共计3.83万元。后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汪某表示悔改的情况下,原告吉某同意调解并不再坚持诉讼请求。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协议,汪某向吉某赔礼道歉,表示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干扰吉某的正常生活,并返还吉某财产折合人民币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