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高票数通过同性婚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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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据广州日报引述美国媒体报道,8月15日,纽约市议会当天以34票赞成、7票反对通过了这项法案。该法案将“婚姻”这个神圣的字眼赋予了同性恋家庭,使同性恋伴侣今后在纽约市地界内能够享有同异性婚姻一样的权利。同时,纽约市公务员中的同性恋伴侣今后也能享受一系列的“已婚福利”。这项法案还对来自外州的同性恋们网开一面:如果一个外州的女同性恋者在纽约遭遇车祸,她的伴侣将以合法身份为她取得赔偿。
此前的美国,同性夫妇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克林顿签署的《婚姻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定义,并且禁止州与州之间互相承认同性恋家庭。不过,这并没阻挡住同性恋家庭在美国的迅速发展。
1998年,当时的纽约市长朱利亚尼签署法案,规定两人未婚同居一年后,就可以登记为“家庭伙伴”,享有与已婚夫妇同等的待遇。据统计,当时共有17000千多人通过这种方式结成了“家庭伙伴”,其中有1/3是同性恋者。也就是从那时起,纽约同性恋者的权利才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作为“婚姻”仍不被社会认可。
不过,今年6月,布什总统签署法案,同意在“9·11”事件中丧生的执法官员的同性恋伴侣可以获得遗产。这使得同性恋权益争取者们大受鼓舞。纽约此次立法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提案似乎是“顺应形势”。
这项法案通过后,在纽约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法案的起草者说,使用“婚姻”这个词表明了纽约促进同性恋关系合法化的决心。同性恋婚姻的支持者们也认为,这种婚姻是美国宪法赋予的一项权利。但反对者们却尖锐地指出,这项法案“冒天下之大不韪”,同性恋婚姻是“道德败坏”和“危险”的,这将削弱传统的婚姻制度。更为严重的是,承认同性恋伴侣的所谓“婚姻关系”很可能在双方权益分享方面制造更多的、情况更为复杂的司法纠纷,甚至是伦理上的混乱。
可以预料的是,有关同性恋婚姻的争论还将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