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分手女同志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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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新闻通讯社综合外电报导 广同网讯 美国华盛顿州某高等法院女法官Van Nuys,上周判决一对分手的女同性恋人应平分她们的财产,华州州法中迄未承认同性婚姻关系,但是这项决定几乎已同等於离婚判决。
原告巩丽(Linda Gormley)在1998年结束与罗伯森(Julia Robertson)两人十年的恋情後,向法院提起财产分配告诉,尽管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可证明她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法官Van Nuys认为,她们「已足够类似於婚姻关系,而可获得衡平赔偿(equitable relief)」。Van Nuys在判决书中写道,两名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活动直接影响到她们的事业、财产以及债务,这包括共同集资(pooling resources)、合并基金(commingling funds),是共同的债权人,而且互相会支持对方开创事业或结束事业等人生选择。」在跳脱开法律技术层面的问题後,Van Nuys认为巩丽与罗伯森是「亲蜜的家庭伴侣关系」。
浪达法律教育暨辩护基金会的资深律师Jennifer Pizer表示,根据英国习惯法的精神,「法院有权根据人民的意图决定什麽是公平的,以防不义。」Pizer称此项判决为衡平赔偿法上的一小步,女同志家庭法上的一大步。
Van Nuys法官在判决中引述了今年初该州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当时一名男同志获判继承其与过世恋人共同居住的房屋。但是,这个判例前此并未应用於分手同性恋人的关系中。民主党籍具同志身份的州议员Ed Murray说,Van Nuys以婚姻伴侣的法律层级来判决同性伴侣间的纠纷,开了华盛顿州的先例,对华州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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