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同性恋者将有权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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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同 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首席部长乔恩·斯坦霍普近日宣布,首都直辖区将就男女同性恋者、两性人、变性人和阴阳人问题进行第二步法律改革,使这一特殊社会群体享受应有的权利。
去年12月,直辖区政府就此类法律改革问题提出了两步方案。第一步是修改有关法律语言,删除39项法律条款中对同性恋者、两性人、变性人和阴阳人等的歧视性词语。这一步于今年3月份由直辖区议会通过;第二步迈得比较大,将废止歧视同性恋者、两性人、变性人和阴阳人的所有法律条款,并允许同性恋者收养子女。
除了直接受益者外,这部法律的支持者也很多。民主党人士罗斯琳·邓德斯女士说,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向前迈进是一件好事,将给同性恋者和特殊性别者的生活增添光彩。
但是,反对者也不是没有。澳大利亚基督教会发言人迪恩·罗根质疑道:“基督教会下属的338个机构中有90%反对这一法案。如果允许同性恋社群收养儿童,这不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他们需要一个爸爸,一个妈妈。”
然而,不管人们对同性恋者收养孩子持支持态度,还是持反对态度,他(她)们收养孩子早已成为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