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同居法案为同性婚姻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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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 据美联社消息,美国加州议会通过了一项“同居法案”,此法案已于9月3日送交至加州州长戴维斯的手中。
法案的支持者们坚称它没有违背民意,并称绝大多数加州人能够划清同性婚姻和保障同居者权益之间的界限。议员朗维尔说:“除了那些打着反对同性婚姻旗号而内里别有目的人以外,没有谁在谈论什么同性婚姻。”
由菲尔德民调公司最近进行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参与调查的加州人中有72%支持政府加强对同志权益的保障。
这项法案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根据法案规定,同居的一方将有权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要求对方支付医疗开销,也能为对方实排葬礼事宜等。此外,同居双方之间的赠予行为还可免交不动产税和赠予税,在同居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或是器官捐赠。
这项法案由本身是同志的洛杉矶民主党女议员古德伯格提出,加州参议院于星期三以41比32的微弱优势通过了该项法案。据悉,加州州长戴维斯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会在这项法案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