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同性婚姻立法两年半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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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兰允许同一性别的人结婚已有两年半的时间,尽管没有引起混乱,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
2001年圣诞节前的一周,安妮·凯斯特与伯纳德特·尼尔丁克走进了结婚的殿堂,有40多位亲属与朋友参加了两人的婚礼,这两位女性交换了婚姻誓言和结婚戒指。安妮·凯斯特与伯纳德特·尼尔丁克在结婚前已经同居了八年时间,但能够正式结婚给了她们合法的保护。
荷兰2001年4月取消了同性结婚的限制,那么在同性可以合法结婚的两年半时间内有什么值得汲取的经验?首先,多数同性恋朋友并不会仓促交换结婚誓言,在目前荷兰的4321对同性恋夫妻中,只有2.5%举行了正式婚礼。这其实和荷兰乃至欧洲发达国家对婚姻的观念有关,在这些国家异性伴侣选择结婚的人也是越来越少。
此外,欧洲各国对于同性恋者结合的不同态度也产生各不相同的法律,带来了复杂的司法问题和家庭问题。由于荷兰很早就对同性恋者的权益进行了保护,因此同性恋婚姻本身并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
但同性恋婚姻在其它国家受到限制,由于其它国家并不承认荷兰的同性婚姻,因此荷兰同性恋夫妇在国外旅行中会遇到不少问题。此外领养孩子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同性夫妇在荷兰可以领养孩子,但却无法领养国外的孩子。
尽管同性结婚在荷兰合法,然而依然不乏一些反对人士。荷兰保守的基督教党在议会辩论中明确反对同性结婚,基督教党发言人鲁迪·比蒙德指出:”我们根据《圣经》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圣经》并不允许同性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