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爱情
关于“滥用假同性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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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尘 编译 chenbaichen@hotmail.com 从前有两个非常相爱的小伙子。但是,德国基本法不允许,所以他们无法在一起。如果有人写小说的话,这大概就是文和霍尔格爱情故事的开头。
几年前在中国旅行时霍尔格认识了他的中国男友并邀请他来慕尼黑。但很快就与当局发生了问题,年轻的中国人被拒绝发给居留证。公众于去年(九七年)十月份首次透过“南德日报”知道了这件事。国内外报纸跟着争相做报道,从而引起了市政府讨论“粉红色签证” (pink visa)一事。乌德市长(他经常赞助同性恋社会活动但很少亲身到场)最终下令让本市外事部门积极裁定这个问题。不过,县行政负责人汉斯·彼德·乌尔不出所料拒绝了请求,声明“否则就为滥用假同性恋婚姻大开方便之门” 。最终高地巴伐利亚州政府认可这此裁定。希尔德布莱希特·布劳恩,自由民主党国会议员兼律师,当上了这对东西方爱侣的辩护人,向行政法庭起诉。但在那里也没有能说服铁石心肠的法官。霍尔格和文已经通过公证‘共居合同’象婚姻一样规定俩人共同负担对方的生活费用一事却让法官毫无印象。法庭在判决书中详述无论按德国基本法民权还是按欧洲人权公约,同性恋关系总受不到象法律保护异性家庭那样的尊重。另外,尽管文打算在德国居留并工作,但他还是靠旅客身份入境。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可以毫无疑虑地将他驱逐出境。有关材料使法官作出结论,中国同性恋者活在社会的边缘,但中国官方立场宽容,并不惩罚迫害他们。对于这种裁定,布劳恩打算在巴伐利亚行政法庭提出异议,并希望能让卡尔斯鲁厄市联邦基本法院暂时取消判词。
注:
巴伐利亚是全国最保守,天主教势力最大的联邦州。
其排外政策反映了这一点。
译者目前不知道本案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