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同性恋合法年龄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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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洋 编译 4月13日,英国上院以222票反对、146票的结果,再次否决了下院通过的将同性恋合法年龄降低至16岁(北爱尔兰为17岁)的议案。英国目前的异性恋合法年龄为16岁(北爱尔兰为17岁)。
以布莱尔首相为领导的工党政府表示,由于上院否决了这项议案,他们将不得不动用国会法案强行使该项议案在2000年春季或秋季成为法律。这将是工党政府自1997年上台以来第二次引用国会法案来推翻上院的否决,也是该法案自1911年颁布以来第六次被动用。英国的下院通过普选产生,上院则主要由世袭贵族和神职人员组成,基本上只对下院通过的议案作一番“橡皮图章”式的审议。
在上院的辩论中,有50位议员公开发言。内务部长加瑞斯·威廉斯勋爵(工党)首先介绍了该法案,他说:“我相信,我们有责任让法律对年轻的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一视同仁,我相信这是有关平等的最基本原则,而这项法案正能够带来这种平等,这就是我对此加以支持的原因……如果一个47岁或57岁的男子和一名16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而另一名相仿年龄的男子和一名16岁或17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我看不出这两者在道义上有什么区别……如果这项议案遭到否决的话,就会有很大数量的一部分人认为,他们仅仅因为自己的本性而受到惩罚,他们遭到歧视,他们受着虐待,而这一切是不对的。”他同时指出,他能够理解别人对此持不同意见,但英国政府也需要遵守欧洲人权法庭的决定"——该法庭因同性恋和异性恋合法年龄之不一致而对英国政府提出了批评。
对该法案持最强烈反对意见的是保守党的珍尼特·扬女爵。她认为英国大多数公民反对降低同性恋的合法年龄。然而,她所谓的大多数仅仅是从选民给她的来信中来看,这些人毫无疑问是为了支持她的立场而写信给她。她说:“所有的民意测验都表明,大多数公民反对将同性恋的合法年龄降低至16岁。工党内部对这项法案的支持者也不多,而且民众普遍表示反对,我建议首相以宪法为重,不要动用国会法案。”
然而,扬女爵的一大部分发言是有关道德的说教,她认为同性恋者权益“并不是怂恿人们去搞鸡奸的权利……(降低同性恋合法年龄)将使那些年轻男女认为从16岁起开始性交是对的,不管他们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我不认为同性恋关系和异性恋关系是完全等同的……称职的父母并不想让他们的子女在那么早就进入同性恋关系……为了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我们必须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父母,支持婚姻体系,而现在的婚姻体系正受到各种冲击,导致了社会的衰落……”
上院中唯一的公开同性恋者是去年底入院的电视界巨头埃里男爵(工党)。他表示不同意扬女爵的许多论调,并回忆说自己年轻时曾因性倾向而受到其他同辈的辱骂,而今天上院的某些人士正在袭用同样的骂词。他说:“我恳求你们为我和千百万象我这样的人说话,因为如果你们不能够在这个议会保护我,你们就不能够保护任何人。”
自由民主党的罗素伯爵也反对扬女爵的观点,他说:“即使你们否决了这项议案,我也不貌7b为同性恋的行为会有所减少……如果人们只能在私下偷偷摸摸地从事性行为,他不可能有负责任的健康的性生活。”巴斯主教和来自威尔士的詹姆斯·汤普森也表示,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合法年龄一致化有助于增进健康。
另一名跨党派对该法案表示支持的是安南勋爵,他认为欧洲其它各国都已经将同性恋的合法年龄降低至16岁,英国的男子在该方面也无需特殊保护。
大约两百名示威者顶着寒风在上院外面举行了烛光抗议。同性恋组织“愤怒”的发言人彼得·塔切尔说:“未经民选产生的上院没有权利否定由民选产生的下院有关结束歧视的决定。”“愤怒”组织的成员克里斯·莫里斯在英国广播公司的电视节目中说:“这么多人在辩论中谈到了保护青少年,结果他们却取消一项歧视某一部分青少年并将他们送入监狱的法律。”目前,法律把未到合法年龄而从事同性性行为的青少年当做罪犯看待,而未到合法年龄但从事异性性行为的青少年则不受惩处,这也是该法案提出的需要改进之处。
同性恋组织“石墙”的负责人安吉拉·梅森指出:“对于许多相信平等的人来说,这是个令人悲哀的夜晚。很清楚,上院这些人士已经完全脱离了现代英国社会。那些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都支持该项议案。我们希望上院人士不仅应该听取专家们的意见,也应该听取医学界人士的意见,同时聆听下院和三分之二的民众的意见。”
一系列卫生与健康组织表示站在同性恋组织一边,支持降低同性恋的合法年龄,这些组织包括全国艾滋病基金会、计划生育学会、布鲁克咨询中心、性教育论坛,以及性健康推进学会。这些组织发表了联合声明,宣称目前规定同性恋合法年龄高于异性恋合法年龄的法律既不公平,也不利于推进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