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在美国
成年人的天堂 少年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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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尘 (编译) chenbaichen@hotmail.com 按美国最高法院一九七九年的裁定,未满十八岁同性恋者的父母有权力把儿女送到心理医院,由医生以残忍的包括电击疗法来“纠正”他们的性倾向。作者以一个男孩子为例,男孩父母发现被他藏匿的同志杂志后立刻报警,让警察给亲生儿子带上手铐,强迫他到心理诊所去纠正自己。
到了“刑场”,他被戴上阴茎体积扫描机,如果在看裸体男孩照片时勃起将触电。
假如医生认为他在撒谎则另有惩罚:把一张纸牌挂在脖子上,上面写着:“我正在改变我的变态性倾向”。
有很多孩子因此逃跑所谓的安全房(safe houses)。这是一种非法的避难场所:某些同情这些被遗弃的青年或者曾经分担过他们苦难经验的成年人,冒着被官方侦探员发现而遭控告的危险,让潜逃者在自己的私人住所住下。因此避难的孩子不可大声说话,聊天的时候必须开电视或收音机,在个人房内不可频繁地冲厕所。
有专家认为,被送往心理诊所的少年的百分之六十五从医学的角度来说根本就不应该入院。可是使少年入院的心理医生可从有关医院拿到回扣,所以他们热衷于医疗关怀。美国人权组织代表说:从来没有青年或别人替他们来诉苦。美国同志教会组织不肯出面帮助这些儿童。这很可能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大家都害怕“恋童癖”的公共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