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国家里的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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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青 编译 当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对科学人士、哲学家和同性恋者的迫害已经成为中世纪的遥远记忆时,当人们不再认为任何宗教的原教旨主义再也不可能卷土重来时,伊斯兰教极端主义者却在中东、北非、南亚和东南亚等地区逐渐扩大影响。
1995年,沙特阿拉伯以强奸妇女为名,处决了18岁的同性恋者尼尔·图波。
1994年,孟加拉国女作家塔斯里玛·纳斯林公开呼吁修改穆斯林法律,以保护妇女的权益,但她马上被伊斯兰教原教旨派宣判为死刑,并以重金悬赏。纳斯林现在庇难于瑞典。
1994年,巴基斯坦的一位名叫萨拉马·马斯的不识字的少年因为在清真寺的墙上作了被认为亵渎真主的涂写,而被判处死刑。虽然最高法院让他免于一死,但宗教极端分子发誓将置他于死地,使他不得不到德国庇难。
在菲律宾的棉兰老岛,穆斯林民兵殴打同性恋男子,并以阉割相威胁,将他们驱逐出居住地。
阿尔及利亚的原教旨主义对民众的迫害最为严重。1995年,伊斯兰组织杀害了女权运动领袖纳比拉·迪亚宁。在此之前,著名戏剧导演阿伯德尔卡德·阿罗拉也惨遭枪杀。其他几千名遭到杀害的人士包括反对以穆斯林经书为教学大纲的教授和学生,以及拒绝以穆斯林教规来进行新闻报道的记者。伊斯兰组织还特别仇视不愿恪受传统角色的妇女。工作妇女和在男女混合学校上学的女学生尤其面临生命危险。带化妆或者上游泳池也被认为有损妇道。当16岁的卡蒂亚·本加纳表示拒绝佩戴面纱时,她在去学校的路上被枪杀。
1998年上半年,阿富汗的伊斯兰法庭宣布将三名同性恋者用推倒砖墙的方法砸死。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以《古兰经》和伊斯兰传统为基础的宗教政治体制,而这种体制的建立意味着同性恋者将被判处死刑。
同性恋目前在26个伊斯兰国家被列为非法,它们是: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巴林、孟加拉国、波斯尼亚、伊朗、约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马来西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阿曼、巴基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塔吉克斯坦、突尼斯、土库曼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也门。伊斯兰教在塞内加尔、尼日利亚、乍得、索马里、土耳其和菲律宾南部的影响也在逐渐扩大。
同性恋只有三个伊斯兰国家没有被列为非法:埃及、印度尼西亚和伊拉克。然而,即使在这些国家,同性恋者仍然面临社会的敌视态度。
在把同性恋刑事化的国家里,伊朗、毛里塔尼亚、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也门的法律规定,同性恋者将被处以死刑。巴基斯坦规定同性恋者将被判处两年徒刑,外加鞭刑。马来西亚规定同性恋者最高可被判处20年徒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规定最高可将他们判至14年。
伊朗是迫害同性恋者最厉害的国家。自从以霍梅尼为领导的原教旨主义派于八十年代夺取政权以来,共有四千多名男女同性恋者被处死。在八十年代初期,当有人酝酿建立一个同性恋组织时,政府马上将这些人一网打尽,并枪决了七十多人。1992年,警方袭击了一个私人晚会,并随后枪决了一百多人。
很难估计到底有多少同性恋者在伊斯兰国家里被处死,因为很多枪决是秘密进行的,而且受害者的家属为了遮丑,往往不敢向外界公开。另外,同性恋也被用来当做诬陷的借口,更给估计增添了难度。比如在1992年,伊朗穆斯林反对派领导阿里·默桑法里安就是以同性恋罪为起诉,最后被判处死刑。
伊朗处死同性恋者的方法有:
1.斩首;2.用剑将身体劈为两半;3.用乱石砸死;4.焚刑;5.将犯人从山上或高楼上推下摔死。
死刑不仅适用于鸡奸行为,相互手淫或者相互之间身体抚摸如果重复发生,也将被判死刑。如果两男“没有明显的必要”躺卧在一起,那么将被处以99鞭。一男吻另一男子,即使这种接吻不带任何色情,也将被处以60鞭。这些鞭刑轻则使受罚者皮肉受苦,重则可能置人于死地。
伊朗政府在九十年代起有掀起了对同性恋者的打击。在打击的第一轮中,三名男同性恋者在纳哈瓦的广场上被斩首,两名兰路德的女子被控搞同性恋而被乱石砸死。司法部长默特扎·摩塔达声称“对同性恋的宗教惩罚是将两方都处死”。其他宗教界人士称西方文化的腐朽产物,一位著名的伊斯兰学者阿亚托拉·穆萨维-阿德比里在德黑兰大学的讲演中这样提倡处罚同性恋者:
“我们必须抓获他,强迫他站在那里,用剑把他砍成两半,或者从脖子开刀,或者从头上砍下……当他死后,我们应该拿来木头,将尸体放在上面,然后点上火焚烧。或者我们应该把他从山顶上摔下,然后将碎尸收集起来烧掉。或者我们可以挖一个洞,在里面点上火,然后将他推入洞内活活烧死。我们不会对其它犯罪采取类似的刑罚……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怜悯……真主保佑!”
在这种社会形势下,伊斯兰国家里的同性恋处于完全的地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