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世代 婚外情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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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邮报 大陆新闻中心/台北报导 据「华盛顿邮报」自北京报导,大陆现年五十岁左右的「文革」一代,由於当年多数离乡背井,许多人的婚配对象主要基於政治考量,而不是自由恋爱,因此这代人在大陆改革开放潮流中致富後,婚外情现象就在他们这个族群中逐渐增加起来。据称,风潮所致,大陆整体婚外情的现象及观念已经都在变化当中。
大陆某婚姻介绍所主任石康宁(音)说:「中国多数婚姻都是平平淡淡的,尤其在文化革命中,人们为了政治原因而结婚。人们都是从政治保险的角度选择配偶」。她说:「过去人们不敢找情人,但现在已经开放了,他们要把失去的青春补回来。」据了解,在此之前,大陆就有「顺口溜」嘲弄说,这些人是「手□抱著下一代,口□唱著迟来的爱」。
石康宁估计,到他婚姻介绍所寻找对象的客户,百分之三十都是已婚者。他说,婚姻介绍所为已婚的人寻找对象,称作「找朋友」。据指出,大陆许多四十多岁到五十来岁的人都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结婚。他们当时多数都在下乡,有的不知道以後能否回城,就在乡下成亲,有的为了回城,只好找寻在城□工作的人结婚。
石康宁说,这些到婚姻介绍所「找朋友」的人,都是相本、资料一本本的看,不是说要找事业合作伙伴,就是说要找志同道合的人。他表示,中共官方对这种「找朋友」行业已经产生警觉,今年初还宣布将立法取缔。
二十年前,中国大陆采用降级、开批判会甚至监禁的方式,惩罚那些有婚外情的人,但如今没有人再那样想了。大陆全国妇联下属的中国婚姻家庭研究所副秘书长陈新新(音)就说:「人们越来越要求精神满足,过去只能考虑吃饭问题,现在除了照顾好胃,也要照顾好心。」
陈新新说:「没有专门研究多少人有婚外情,但我感觉很多人都有。我们接到全国各地的电话,但多数都是来自大中城市。根据电话,我们知道有婚外情的人数越来越多。」
中共政府内的保守人士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建议通过立法制止婚外情蔓延,但有关法律没有通过,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随著社会的开放,个人爱情生活不再是政府该管的事情。
「华盛顿邮报」指出,大陆婚外情增加的另一个指标,是离婚率的提高。据指出,大陆离婚率从一九八一年的百分之三点七四,上升到一九九八年的百分之十三点三六。但报导说,中国人并不像西方那样,感情不合就离婚。实际上很多人明知对方有婚外情,为了独生孩子仍然维持婚姻。
一名四十六岁的陈姓女子在受访中说,过去五年来,她一直和公司□一个经理幽会,她说,後者给予她丈夫结婚二十年来从来没有给予过的愉悦。这名陈姓女子并说:「我丈夫是个好人,但他不理解我的感情。」
这名陈姓女子和她丈夫都是文化革命期间下乡的。她说:「那时候我们从来都吃不饱,我们不能回家探亲。在那种艰难时刻,有个人相互照应就很幸福。」但她说,为了不让儿子受到精神刺激,不让丈夫的工作受到影响,也避免同事间的流言蜚语,她决定不离婚。陈说,她和情人每月仅仅幽会两三次,但她愿意就这样继续下去。
(新闻来源: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