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性交易”难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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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备受司法界和广大市民关注的成都“红蝙蝠”一案,最近由检察机关退回到公安机关,理由是“找不到充分的法律依据”。这意味着这起全国首例因同性之间进行性交易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撤案。
去年11月26日深夜,成都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突击检查了位于本市一环路的“红蝙蝠茶屋”,当场抓获了正在交易的男性同性淫乱者数人。此后,“红蝙蝠茶屋”老板黄某及收银员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28日,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罪”而将黄、王两人批准逮捕。
据金牛区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将黄、王两人逮捕之后,以什么罪名起诉他们,检察机关很费踌躇。尽管对于“红蝙蝠茶屋”所发生的同性间性交易的事实、证据大家都没有异议,但在适用法律条款方面却分歧很大,其症结就在于: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对此,金牛区检察院内部讨论过多次,并专门向上级机关请示过,但一直难以作出定论。最终,他们本着“不枉不纵”的司法原则,决定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近日也解除了黄某“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