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判决同性恋为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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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Ibex one_ibex@hotmail.com 根据十月十三日香港英文《南华早报》报道,北京一法院判决了同性恋为反常,不能为公众接受。这是中国法院第一次对同性恋的本质作出的判决。大多数中国人把同性恋看作猥琐甚至不道德,但在此之前法律上还从来没有对这种行为定性过。
许阳刚(音译)上告了作者方钢(音译)和吉林人民出版社。方钢在1995年四月出版了《同性恋在中国》一书。书中描述了1993年情人节在北京举行的一次晚会。大约50名同性恋和及其同情者以及5位中外记者参加了晚会。该书出售了七万册。书中并没有对许阳刚指名道姓。但提到他是晚会所在地舞厅的经理。并说他是个同性恋和同性恋热线电话的志愿工作者。许阳刚说该书的出版使他遭受了心理创伤和其他损失。他说他遭到了朋友和亲戚的怀疑。他已订婚一年的未婚妻拒绝和他结婚。而且没人愿意再和他做生意。他要求赔偿六万元。
九月三十日,北京宣武区法院宣读了判决书。30多岁的女法官张丽华(音译)在判决书中说:“当今同性恋在中国被认为是反常的性行为,并不为公众所接受。……因此,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原告描写成同性恋,方钢为他带来了压抑和心理上的痛苦,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工作,败坏了他的名誉。”她判决许阳刚应获得9千元赔偿。方钢赔偿7千元,吉林人民出版社赔偿2千元。她并要求两被告承担2390元的法庭费用中的1800元。她还要求方钢在司法部出版的《法制日报》上刊登由她认可后的道歉书。
31岁的方钢说他正考虑在是否在星期五限期之前提出上诉。他说他的律师要他上诉。他说:“我感到该判决是不公正的。应该由医生,而不是法官来判断同性恋是否正常。……法院说是不正常,按照谁的定义?12亿中国人?最权威的定义来自世界卫生组织。但它已经不再把同性恋列为疾病了。”
7/10/2009 12:10:00 AM
我爱她
希望中国,可以批准同性恋可以结婚,
可以调查 一下,同性恋的爱,跟男女之间的是一样的,甚至比他们还要更爱,
这不是病,这是心,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