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香港红十字会『捐血者须知』联合阵线
(作者或来源)
Tommy这份「捐血者须知」内容写着:
如属下列人仕,请勿捐血:
你曾为金钱提供性服务。
(如属男性)你曾与其他男性有性行为。
你曾使用针筒注射药物。
如曾与下列人仕有性行为,於一年内请勿捐血:
任何人仕曾召男或女妓。
(如属女性)你的男性性伴侣曾与另一男性有性行为。
任何人仕曾用针筒注射药物。 更重要的是,在这份「捐血者须知」的左、右上角分别挂着「香港红十字会」和「医院管理局」的标志:两个市民心里面的医学权威,竟制作出这样的「须知」,每天教育前来捐血的市民:「某种职业或生活模式的人就是病毒高风险人仕」。
我们岂能容许他们歪曲事实,每天抹黑这些社会里的少数族群! 恳请您以组织/个人名义联署意见书,联合要求香港红十字会修正其「捐血者须知」。
此致
各友好/团体
《要求香港红十字会修正「捐血者须知」》
意见书草拟小组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
如有任何查询或疑问,请随时致电联络人:
陈诺尔(Tommy) 电话:(852)81081069
传真:(852)8108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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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To: 关心捐血者须知联合阵线联络人 陈诺尔(Tommy仔)
Fax:(852)81081069 Tel:(852)81081069
邮寄:香港 告士打道邮政信箱28093号 陈诺尔
(Tommy, Box 28093, Gloucester Post Office, H.K.)
联署意见书:
《要求香港红十字会修正「捐血者须知」》敬启者:每位进入香港红十字会捐血站准备捐血的人士,都需要阅读一份「捐血者须知」,作用是确保血液的安全,保障受血人士。可是
1. 因着香港红十字会对病毒传播的误解,错误厘订标准,使这份「捐血者须知」未能做到保障受血人士的安全;并且
2. 严重抹黑了一些社会里的弱势群体。
我们知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爱滋病等病毒的传播,与「性伴侣的性别」或「性行为是否涉及金钱」并无关系。除了已知或怀疑自己已受到某些病毒感染的人士不应捐血外,香港红十字会应该拒绝的是在近三个月内曾经「进行不安全性行为」或「共用针筒注射药物」的人士的血液,而不是某种职业、有男同性性行为或使用针筒注射药物的人士。
因着错误地厘订标准,可能现时每日都会有带菌者由於不属於此「捐血者须知」所提及的人士,因此不知自己可能危及别人而继续捐出血液。反过来,许多从来没有进行不安全性行为的 (1)同性爱者 (2)性工作者 (3)使用针筒注射药物的人士,却因为上述偏见与误解,而被剥夺了捐血的权利。这份「须知」更进一步巩固主流社会长久以来对以上人士的歧视。
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着想,为了真正保护到接受血液/血液制品的人士,促请贵会即时修正「捐血者须知」的内容,就病毒传染的途径,重新厘订正确的指引。
修改建议:
(一) 删除
1. 你曾为金钱提供性服务。
2. 任何人仕曾召男或女妓。
3.(如属男性)你曾与其他男性有性行为。
4.(如属女性)你的男性性伴侣曾与另一男性有性行为。
(二) 增加
如属下列人士,请勿捐血:
你/你於最近三个月内曾进行不安全性行为。
(或再作修改)
(三) 将 「你曾使用针筒注射药物」和任何人仕曾用针筒注射药物」
改为「你/你於三个月内曾与别人共用针筒注射药物」
务请贵会能於一个月内书面回覆。
此致
香港红十字会
关心香港红十字会「捐血者须知」联合阵线
抄送
医院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 日
联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署组织/个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