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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个公认的恐同教会的呼吁书。很多的反对立法的信件源出於此:
明光社呼吁:
请积极就性倾向歧视问题表达意见
各位教牧同工及机构负责人:
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属下的研究性倾向歧视问题小组已定於8月20日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聆听各团体就有关问题的意见。
这个小组共有四位成员,其中主席何秀兰、成员刘慧卿和陈伟业都是同志团体在上次立法会选举大力支持的候选人,另一位蔡素玉则没有清晰的立场,而在过去几次会议,他们都大力批评政府各部门及红十字会歧视同性恋者,例如不容许同性恋者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屋,拒绝男同性恋者捐血等。他们想推动立法的意图十分明显,并得到平等机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在去年年底民政事务委员会的有关聆讯,有十五个团体出席,其中十三个(包括基督徒学会;基恩之家和妇女基督徒协会)都要求通过性倾向歧视条例,容许同性恋者结婚和领养,并要求教育和宗教团体不能豁免,只有宣道会区联会及本社反对!
(详情请叁阅本社网页http://www.truth-light.org.hk内第17期《烛光网络》)
今次该小组再次召开聆讯,若反对团体的声音继续微小,恐怕落实制定有关法例指日可待。希望各教会及机构能积极作出回应,包括:
1 派代表出席8月20日下午2时30分在立法会举行的会议并发言。如欲报名请在8月11日前致电立法会马健雄先生(25094125)。如想在报名前更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致电本社查询(27684204)。
2 各团体若未能出席,亦可在8月11日前将意见书送交立法会。(email:cb2@legco.gov.hk)
3 鼓励弟兄姊妹以不同专业和身份(包括家长),致函各大报章或致电电台就有关问题表达意见,讨论性倾向歧视条例对社会伦理、家庭结构和青少年的影响,莫让鼓吹同性恋的言论成为舆论的主导声音。(所有发言务必保持理性,勿作人身攻击。)
蔡志森
明光社总干事
17-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