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与婚姻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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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报 第三者插足使得小两口发生矛盾闹到法庭上要离婚,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想抢走丈夫的第三者“冬”也是个男的。
张某与李某于1994年恋爱,经过4年的恋爱于1998年结婚,婚后双方为了一些琐事虽有争吵,但最终双方都能互相谅解和好如初,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但2000年9月,丈夫张某认识了一个家住常州署名叫“冬”的男子后,夫妻间便产生了矛盾,据李某讲,张某先是每个星期都要到常州一次,之后对自己也爱理不理了,晚上睡觉时也是敬而远之。李某感到受到冷落,心中生疑,便在家中查找是不是有第三者插足的蛛丝马迹,最后她发现了“冬”写给丈夫的二封“情书”。在信中,“冬”声称对张某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又气又恼的李某便拿着“情书”找到丈夫单位,请丈夫单位的领导做自己丈夫的工作,然而,此举却让张某在亲友与同事面前下不了台,抬不起头,便于2000年11月22日试图通过协议离婚解决问题,双方亦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但后来由于妻子李某决不同意离婚而未果。2001年5月,双方单位的领导都给他们做调解和好工作,但张某认为妻子让自己难以做人,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两人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婚前基础和婚后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均较好。导致二人离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冬”的原故,只要张某能珍惜往日夫妻情义,和好是有可能的,据此,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