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今年将建100个艾滋病综合防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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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田雨 卫生部决定,今年年内将在全国建立100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6日公布的首批示范区包括河南省上蔡县、安徽省利辛县等,涉及11个省市共51个县。
所谓“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是指以社区(乡、镇、区)为工作基地,以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和易感人群为主要对象,结合社区重点开展以治疗、关怀、干预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社区内全方位地、有机地实施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的蔓延。
来自卫生部疾病控制司的资料显示,我国艾滋病疫情仍呈上升态势。截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0560例,其中艾滋病病人2639例,死亡1047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2002年底比2001年底上升32%,全年报告艾滋病病人数2002年比2001年上升65. 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主要分布在农村,以青壮年为主。
卫生部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通过示范区工作的开展,探索以治疗和关怀为主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为全国其它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经验。努力使示范区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得到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合法权益,阻止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为此,卫生部提出5项具体目标:3年内使示范区内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以及配偶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其他高危人群达到70%;示范区内90%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得到规范的诊疗、监护和预防保健服务;建立社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落实防治措施,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社会与心理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在以自救为主的基础上,开展互助互济,使示范区90%的病人能够得到相应救助和关怀帮助。
据介绍,项目实施的3年间,卫生部将用中央财政补助为示范区工作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配套经费,由各省、地(市)、县共同承担。根据要求,经费应设立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商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