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性禁锢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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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嘉铭 早期的基督教义认为,性交是一种"罪恶的行为",教会甚至反对把"性"作为婚姻的一部份。那么"婚姻究竟是什么"呢?自公元7世纪至12世纪这500年时间里,对此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是由仪式所认定的道德契约而已,还是必须由性交来加以确认呢?最后的结论是"婚姻来自同意,而非性交"。其义是:婚姻赐给一个人可以有性交的权利(并非义务),而这种权利只能在被认可(同意)的婚姻范围内,但婚姻的本质并非为了性交。从这个结论看来,当时已勉强地承认婚姻带来了性交的合法化,但由于"禁欲"的正统思想所支配,对正式婚姻中的性交活动仍有诸多严格的限制。神学中对此有种种禁规:逢星期四要禁欲,以纪念耶酥的被捕;星期五也要禁欲,以纪念耶酥的受难;星期六为了纪念圣母玛利亚、星期日为了纪念耶酥复活、星期一为了纪念死者,也都应该禁欲,而剩下来的星期二、星期三有时刚好与节日或斋戒期相重叠,例如复活节、圣灵降临节、圣诞节前40天、圣食日的前7天、5天或3天……也都要禁欲。如此一来,一年365天可以性交的日子就寥寥可数了。由于有那么多的性禁忌,因而许多有正常性欲的男女出现了性压抑状态,这使强奸和暗地里"红杏出墙"的现象层出不穷。14世纪,欧洲盛行对妻子实施"上锁"的贞节带,这种带通常是用金属打造的,"穿"在女人的两腿之间,前后包裹,前方留有两个小缺口,上口可供小便排出、下口为长条状,作为月经血的出口,在长条形缺口的两侧特制成锯齿状,缺口的宽度不能通过勃起的阴茎,加上两旁还有锯齿的锋利,使阴茎无法越雷池半步。贞节带的后方则留有较大缺口,专供大便的排放。据说贞节带使用的初衷是为了防范强奸,但到后来,却被多疑而嫉妒的丈夫作为他放心的天赐恩物,只要把它锁上,锁匙随身携带,外出时间多久都可高枕无忧了,因为不必再担心妻子会与其他男人私通。
史上所载,贞节带又名"佛罗伦斯带",以意大利的城市佛罗伦斯命名,曾被认为该带是意大利发明的。但又有史书谓贞节带系由东征十字军带来欧洲的。所谓东征,是指11世纪至13世纪期间,西欧对东地中海沿岸国家的殖民侵略远征。这么说则贞节带应是来自阿拉伯的一些国家。如果此说属实,正好说明这些地区的宗教禁欲主义较欧洲国家还更为提前了。
外国在性禁锢时期,尽量避免人们对性意识的接触。例如,女人睡觉时应穿上特别设计的床上内衣,它特别地笨重,只在下方适当部位开了一个洞。其目的有三:一是限制丈夫对妻子的体肤接触,减少性欲的唤起;二是限定了夫妻的性交姿势,即只能是男上女下的"合法体位";三是不因此影响妻子怀孕,教会认为生殖才是性交的主要目的。
当历史进入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阶段,英国以至欧洲的一些国家已出现性禁锢的全盛局面。英国女皇维多利亚18岁继承王位后便致力于性禁锢运动。她规定:任何作品都不能出现女人的大腿,为了不使人们轻易窥察到女人的大腿和臀部,女人必须穿上一层又一层僵硬宽大的衣服。所有的家具和钢琴的腿都应包裹起来,防止一看到"腿"就联想到女人。鸡的腿肉改称为"黑肉",鸡胸肉统称"白肉"。医生给女人看病时,只能在医生们随身携带的人体模型上由女病人指明病痛的部位。"妇女宁愿忍受身体上的极度痛苦与危险,而不愿将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人面前",据说这正是妇女们"道德的精致表情"。人们被告知:"一个有德行的妇女是很少有性欲的",当年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因而犯下了"原罪",因此性交应被认为是污浊的行为。男人不应该在妻子身上逞欲超过"绝对的需要量",最好是每月一次即可。而性行为应该是冷淡的、有计划的、没有任何激情的,那样才对健康无碍。
在对性的抑制方面,甚至从孩提时期便已开始,当年对于男孩子,为了防止自慰发生,家长要在男孩睡前给戴上防自慰套,即在静止的阴茎上面安上一个金属罩,罩的顶壁装上若干铁钉,这样,如果想自慰,阴茎被罩阻隔,夜间如有勃起,则阴茎会被铁钉刺痛而及时苏醒,由此便可避免一次非生殖的"出精";女孩子在发育过程中也须进行严密监控,凡自慰者是要受到惩罚的。女人常常无中生有地告诫:自慰可引起瘫痪和狂症。当时有人作过一次有意义的社会调查,其结论是:妇女们只对做母亲感兴趣,她们从未从性交中得到快乐。女人的责任就是安静、淑女般地躺着,应以牺牲她们的身体让丈夫泄欲为己任。
许多规定确实过于离奇,在生者要避免性的接触,那怕人已死了,也还那么不放心。例如基督教早已有明文规定:男人死后不能埋在女尸旁,除非该女尸已经腐烂。
国外的性禁锢时期,历史很长、范围很广。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是性禁锢的典型历史时期,然而,美国和德国的性保守主义却比英国还要早,法国也不过在时间上稍晚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