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大代表质疑卫生部对医疗纠纷作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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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15日 10:16 成都商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专电:(特派记者谢文)今天下午4时,赵宗政等15位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四川代表 团代表,就“卫生部是否有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作出公开解释”向代表团提交紧急意见书。
下午3时,赵宗政代表约见本报记者,说“卫生部无权对《消法》的适用范围作出公开解释”。赵宗政说,“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准确的定义以及适用范围的解释权应属于全国人大。他从媒体上看到卫生部有关部门 负责人说“《消法》不适用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对此感到不理解。这个“声明”涉及到该法律能否调整和规范医疗纠纷这种 社会关系,很明显具有法律解释的性质,而法律解释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个部门,卫生 部怎么有权对一部法律作出解释呢?
赵宗政对卫生部的质疑,得到了很多代表的认同,周维莲等几位代表都有同感。几位代表都说,由于“3.15”近 在眼前,为避免卫生部有关部门的声明给有关方面和广大消费者造成误解和误导,且医药事故的处理目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 点,故写成紧急意见书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出面予以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家福也同意赵宗政代表的观点。他说,卫生部的这个“ 声明”具有法律解释的性质,其作解释的程序显然是不合法的。王家福随后在这份紧急意见书上签了字。
今天下午5时,记者从四川代表团议案组获悉,此紧急意见书已上交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