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知道我的同志身份,找到一些借口辞退了我,请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证明出你是否有违反你们当初签定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如果没有合同中规定的解雇条款的行为,就被视为违约行为,根据你们所签定的劳动合同,追究公司违责任。(相关劳动法规定)
2.我的一位同志朋友被他人告知其父母和公司其是同志身份,结果导致他/她的父母面临外界歧视的压力,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而我的朋友身心疲惫,不堪重辱承受家庭和外界压力而自杀。请问我朋友父母精神上的损害和朋友一条性命的责任如何追究?
答:我国刑法在现在现行的整个法律体系中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或“隐私权”概念,但其中的几个条文可以理解为包括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这是一条宣示性的规定。以上情况,被害人的遭遇,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有明确的犯罪人,就够成了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2,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者其他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以言语侮辱,即以言语散播受害人个人人身权利。生活隐私、生理缺陷,对受害人进行嘲笑、辱骂。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具有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目的的。
符合以上三条的就够成侮辱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我和我的同志爱人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我想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我的财产全部留给我的同志爱人,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
答:目前中国的遗嘱继承人指的是法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人就是被继承人的法律配偶、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国法律没有承认同**婚姻。即使两人在一起生活,相互尽抚养义务,也没有相关法律予以保护,不能不说明中国法律的缺憾。
不过“中国继承法”中有遗赠制度,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所以,同志可以利用此项法律规定把财产留给希望留给的人。
4.他人以我是“同志”身份要向我所在的公司和家庭暴露来威胁,向我勒索钱财。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名誉不被损害和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答: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用揭发被害人隐私相威胁(隐私,是被害人不愿别人知道的涉及个人名誉、人格的事实。如,曾犯过罪、被人强奸等等)足以使人产生恐惧而被迫交付财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敬告被害同志千万不要害怕,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要认为有警察的介入,会把自己的同志身份的隐私暴露出去,恰恰是犯罪行为人抓住被害同志顾及的弱点。根据中国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都有保护被害人隐私全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以上有这么多的法律条款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所以同志了解后不要害怕、犹豫,正当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才是民智之举。
5.我的同志爱人死亡,但她/他于我共同生活而一起购置的财产,被她/他的亲属一分而光。请问我将如何保护我合法的财产权?
答: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性的婚姻中国法律尚不承认。同**伴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理的保护。所以,只有,敬告同志伴侣,当购置生活耐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办理物品所有权的书面证明或其他证明。比如,购置的房子,房产证所属的名字的书面证明或其他物品的收据、发票所属的名字等的有法律效率的证明。只要有类似以上能证明财产的所属权的证明。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合法的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不被人侵犯。
6.我是同志,被父母及亲属认为上精神病患者,他们强行用暴力把我捆绑送到医院。没想到精神病医院竟禁止我的人身自由,强迫我吃大量药物。在禁止我人身自由的 期间,还有扒光我衣服等的大量的侮辱行为,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答:以上叙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和民法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扣押、禁闭或以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表现为,捆绑,禁闭等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强拉、硬撤,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如,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刑法第23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234条232条的规定罪处罚。
禁止人身自由期间,有严重侮辱情节,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
上述的问题,父母及亲属和医院都是侵权人。
7.我被他人知道同志身份而遭到侮辱和毒打,我该怎么办?
根据刑法规定,以上叙述的侵权行为,构成故意非法伤害罪。此罪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注意,认定是否构成非法伤害罪4个特征: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中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于其他的轻伤害犯罪,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
2.本罪的主观上是出自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包括直接或间接故意
3.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4.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身体权。身体权主要保护的是人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如果具备以上4种特征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8.我是同志,不会去结婚。但我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单身收养有那些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有的收养法规定,允许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单身男女收养。对在此年龄以下的成长人收养子女的要求,不寓予支持。
并且对收养人的要求有如下几条:
(1) 收养人须为成年人
(2) 收养人须无子女
(3) 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 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 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 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对被收养人有如下要求:
(1) 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 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对送养人的要求:
(1) 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那么,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
(2) 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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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知道的几点谈点补充。
第二条中,如果仅仅是透露了“同志”身份这一信息,但并没有进行更多的人身攻击与人格侮辱,那么,应当不构成刑事的“侮辱罪”。但如果因为他透露了信息,造成很多人都知道,从而形成一种社会压力,那么,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起诉侵犯名誉权,要求民事赔偿。但是必须指出,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下,这并非是一定的结果,法院有可能不支持诉讼请求的。如果新的民法典通过,并且明确规定“非经公民同意,不得披露他人私生活秘密”,才有望获得明确的支持。但这依然不构成侮辱罪。
第五条中,关于财产分割。如果一套房产有同志爱人两人购得,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如果一方未对遗产做出安排(即继承或遗赠安排),那么还是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执行遗产继承手续。也就意味着,该房产的一半仍然属于存活的一方,但另一半房产还是要正常分配。必须注意的是,即使国家承认同性婚姻,也不意味着所有的财产均由另一方继承,在法律上,是有一个遗产分配的,其父母、亲兄弟姐妹均有可能获得遗产。其他共同财产如珠宝等的情况类推,因此,并不是有名字就能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