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花油王子」顏福偉涉嫌於2003及2007年,在乘搭的士期間分別非禮兩名男的 士司機,他被指伸手觸摸司機大腿進而捏下體,其中首案事主更供稱,顏在車程途中伸手入他褲內「猴子偷桃」,並表示願意付2000元與司機做愛,司機企圖以 「佛偈」感化信佛的顏,卻未能成功,他受辱後一直將冤屈埋藏心底,直至去年他閱報得知顏再涉向同行下手,憤而挺身報警。案件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46歲的顏福偉,為白花油國際執行董事,他被控兩項非禮罪名,8日否認控罪,但不爭議於去年10月10日當天,曾接觸一名34歲男的士司機的下體,惟辯稱 當時司機給了他錯誤訊息,令他以為對方是出於自願。至於2003年的事件,其律師指顏完全沒有相關記憶,對該司機的指控根本無從爭辯。
雖已事隔四年,但37歲的士司機(下稱乙)對2003年11月30日凌晨1時發生之事,仍記憶猶新;他8日憶述,事發當晚在銅鑼灣保良局附近接載一名客人,對方坐到前座後,他才認出是經常在周刊出現的顏福偉,對方亦直認不諱。
乙表示,顏福偉上車後只說要到樂陶苑,由於乙不熟悉港島道路,要顏引路,在顏指示下駛上寶馬山道,但途中顏突伸手「捽」他大腿內側,繼而伸手入他內褲握他 的陽具。當時他問顏:「你想捉住我陽具?」乙引述顏當時回應說:「你陽具好精壯、好健康,我想同你做愛,我想插你,給200蚊你。」乙答道:「我不可以, 我不得!」更想起顏為佛徒,遂曉以大義,但顏堅持做非禮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