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的一集《同志.戀人》,去年被廣管局指偏同性戀者及遭「強烈勸喻」,節目中男同志受訪者曹文傑不滿局方的做法限制言論自由,提出司法覆核,昨日獲判勝訴
。法官夏正民指出,廣管局錯誤理解時事節目製作要「持平」的意思,基於性傾向歧視而不合理地限制言論自由,且認為港台在節目中忠誠地記錄了同志的恐懼及渴求,手法公正,沒有偏袒。
指廣管局限制言論自由
廣管局發言人未有評論案件,但表示會研究判辭。港台發言人表示,將一如既往以嚴謹的專業精神提供服務及製作節目,並接受廣管局的專業守則的規管。
女同性戀關注組織「彩虹行動」的代表煒煒坦言,事件其實「幾悲哀、幾遺憾」,節目中的受訪者曹文傑要費盡心力、時間及金錢,才能取回公道,她希望政府能徹底改革廣管局的評審機制。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對於「契仔」勝訴感到興奮,更認為港台才是「最大贏家」,既可「平反」廣管局早前的批評,證實節目報道公正持平,掃除傳媒對報道同性戀議題的憂慮,有助擴闊同性戀者的言論空間。邵又大讚夏正民維護人權、自由「只此一家、別無分店」。
明光社﹕不明白法官邏輯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表示,近年有關同性戀者勝訴的案件均由夏正民處理,他質疑高院「是否無其他法官」,擔心由個別法官處理具爭議的社會議題是有欠公允。蔡說,贊成港台製作與同性戀者有關的節目,但言論不應「一面倒」傾向同性戀者的訴求。他坦言「不明白法官邏輯」,因為廣管局只「勸喻」港台持平,反而招致敗訴,而具爭議的議題必須由社會討論,而非單靠法庭判決。
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廣管局指節目針對同性婚姻,卻沒有以「持平報道」的方式處理,夏正民認為「持平」的意思,是在討論議題上處理公平公正、不存偏見,這亦是製作紀錄片的重要態度(詳見另稿)。
夏正民稱讚港台節目製作人對言論及表達自由的堅持,節目只是忠誠地記錄了同志的恐懼、希望、困難、渴求,手法公正,沒有偏袒。
夏正民又認為,局方錯誤以為同性戀惹人反感,基於這性傾向歧視而限制言論自由,但這理由實際是「不公正、基於個人厭惡及強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