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东旭
上海法治报讯 一名男子利用 “同性恋”隐私多次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来自甘肃的无业人员郝某在1998年曾经冒充同性恋抢劫、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7年,郝某刑满释放后只身来到上海打工。 2008年4月的一天晚上,郝某在本市一个广场认识了钱某,两人发生了同性性关系。
第二天,郝某找到钱某扬言,如果钱某不支付5000元 “封口费”,他就会对外公布钱某是同性恋者。钱某害怕隐私被家人和朋友知道,只好给了郝某5000元。 3天后,郝某又一次敲诈了钱某2万元。
过了半个月,郝某又以相同的理由要挟钱某,无奈之下,钱某只得向郝某的银行卡内汇入2.5万元。
同年9月,郝某再次敲诈钱某时,忍无可忍的钱某向警方报了案,公安人员随即抓获了郝某。
□见习记者 谢东旭头脑有问题 ,作者或来源 GT也有问题,1998年判15年有期徒刑,2007年,郝某刑满释放,建议去幼儿园跟阿姨们学一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