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同志被绑架劫财 凶徒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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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记者包力 通讯员黄丽蓉 通过QQ聊天在网上结识同性恋男子,将对方约到某处见面后,即对对方进行抢劫。深圳南山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索某、冀某犯绑架罪,判处索某有期徒刑12年,判处冀某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索某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同性恋男子雷某,6月20日14时许,雷某从香港应约到深圳南山区白石洲西一坊索某的住处,两人一起吃饭时,索某悄悄将放有安眠药的饮料给雷某饮用,之后雷某昏迷。索某约好同伙冀某来到家里,两人捆绑住雷某的手脚。雷某清醒后,索某用雷某的手机联系他在香港的哥哥及朋友,要求准备赎金,否则就杀害雷某。6月22日,雷某的朋友和其哥哥先后各将2万元人民币存入索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收到钱后,两人逃离现场。
今年3月,索某、冀某还以相同手法对同性恋男子陈某实施绑架、抢劫。
1/9/2010 5:23:00 PM
再吻
注意了各位朋友,这是个教训,宁愿去同志场所,比如公园之类的,也不要在网上聊同志朋友
1/2/2010 9:33:00 AM
简直是败类
1/1/2010 7:10:00 AM
摇光
额,╮(╯▽╰)╭
12/30/2009 5:07:00 PM
小翼
我叫翼不叫冀
12/30/2009 9:47:00 AM
清醒中
12/27/2009 8:41:00 AM
真的可恨,简直是人渣。
12/24/2009 6:52:00 PM
毅碎
就是,应该把他们毙了,有损同志形象的人都应该消失在这个世界!
12/21/2009 6:53:00 PM
捉去《奄》掉,没人性的东西。。。
12/19/2009 11:08:00 PM
枫中小语
这世道怎一个乱字了得!!!!!!
这也是对不自爱的人的惩罚!!!!!!!!!!!
12/18/2009 1:11:00 PM
简直是败类,应该拉去打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