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權報告 同性結婚研擬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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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顺德、王光慈/台北报导/联合报
台湾人权报告撰写小组正草拟国家人权报告。撰写小组六月底开会,首度触及同性恋可否组织家庭的敏感议题,多数与会者主张应正视同性恋组织家庭的人权,认为政府应朝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方向努力、研究。
国家人权报告撰写小组也同意未来应修改民法,将男女结婚年龄均修正为十八岁,订婚年龄修正为十七岁。目前男性法定结婚年龄为十八岁,女性为十六岁,男性订婚年龄为十七岁,女性为十五岁。
对此台湾当局表示,人权报告「连架构都还没确定」,一切言之过早。
监察院副院长陈进利于六月二十七日主持国家人权报告撰写小组会议,与会者包括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李念祖、撰写小组成员廖福特、许秀雯、姚孟昌及严祥鸾等。在讨论婚姻及家庭保护的人权议题,两位与会者提及是否将同性恋组织家庭纳入「国家人权报告书」内容,引发热烈讨论,陈进利裁示列入国家人权报告「远景」内容。
陈进利说,他本人是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结婚,宗教团体反对更为强烈,因此政府马上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仍有困难,但大方向应朝同性恋可组织家庭做努力及研究,正视同性恋组织家庭的人权。国家人权报告撰写小组将于下次会议再度审查同性恋组织家庭议题。
陈进利表示,政府将于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提出国家人权报告书,内容包括各层面,同志婚姻课题也是一个课题。国家人权小组也请与会内政部、法务部、司法院就同性婚姻的统计资料研究,于下次会议提出。
美国纽约州参议会于六月二十四日,以三十三对二十九票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日前电视节目主持人陶晶莹也以同性婚姻问题当面询问台北市长郝龙斌,郝龙斌说,未来台北市可朝此方向努力,使得同性恋婚姻议题成为各界注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