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媒体为防艾增添新的压力
(作者或来源)
若哲
8/11/2006 1:16:00 AM
风雨同路人
看了这个报道真的不知道是喜还是忧.
我非常恶心新快报这位所位的记者,他是一个垃圾.报道社会丑恶现象是好事,但要客观公正,卖淫现象,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也好,这都是社会丑陋的现象,打击社会丑恶行为是对的,可是同性性爱并不代表就是爱滋病的根本根源,所有的不良性行为均可以传播爱滋病菌.这位垃圾记者竟然把爱滋病传播强加给同性恋人身上,这就更加使社会各界对同性朋友的鄙视和偏见,同性朋友这个弱势群体更加难以被社会接受.
我个人认为,维护我们在社会中合法的权利是我们每个同性朋友的义务,我们应该鄙视和惩罚那些带有偏见的言论和行为,消除人们对同性朋友的偏见,使世界更加和谐公正和客观.
做这个报道的记者,他可能就是个同志,不然他怎样能对这个圈子这么熟悉,做这个报道我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但是请记住报道社会丑恶维护社会公正受人尊敬,但是带有偏见往人身上抹黑是要受到诅咒和惩罚的.人血馒头是不好吃的.
8/11/2006 1:09:00 AM
迷失方向
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但这样的事更让我自己是一个同志而自悲,为同志而伤心.没有更好的方式了吗??这就是社会~!这就是同志的错?人类啊人累~!!
8/11/2006 12:00:00 AM
晓伟
我觉得<新快报>的报道真的很好,真希望警方用更大的力度来打击那些同性卖淫的<妈咪>和那些卖淫的人,该判坐牢的就判他们坐牢,本来同性恋就得不社会的认同,现在他们做了这些卖淫的事,那就更让社会上的人更看不起那些想真正得到同性爱的人了!!<.新快报>真是一份很好的报纸!!!
8/10/2006 10:34:00 AM
恶心报纸
新快报自身也在卖淫,这是一张热爱卖淫,低趣下贱,哗从取宠装腔作态的青楼读物。
报道同性卖淫,我认为如果是一家正经报纸,不会使用“俊男”“男妈咪”“长得像韩国演员毛宁宁”等字眼。还有,记者为什么一定要问淫窝老板“有没有小一点的,想找一个十几岁的”,表现得对变态心理这么内行这么专业。你看到的是什么便是什么,何必恶意引导“更小一点的”话题加人之罪
放在头版头条用醒目大字打上大标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家报纸的品格和定位,发现同性卖淫,如获至宝啊,超恶心。
8/10/2006 2:21:00 AM
若哲
我对您的问题有一些费解,应该是针对第2点而言的:性工作群体将被推入更地下。
公开报道固然可以引起关注,但这不等于可以控制情况泛滥。性交易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这是其一,第二,实际情况也并非完全如报道所称,参与性交易的少男个个都是受到操纵和胁迫的,每个个体可能都有不同的原因(我说的只是总体的情况,在本案中应以警方最终的调查为准)。所以这种打击只是令性交易转入了更地下,打击了东家,西家照样会做,东家、西家都打击了,“家”里的那些少男们跑出去自己做,令疾病干预工作发生断链的情况。看一看花园酒店附近的“企街女”的规模,相信就不难理解这种现象。如此种种,将防艾的重任寄希望于打击行动对于防艾的实际收效是有限的,这只是媒体的一厢情愿。
在性交易问题上,媒体也着急,也在发挥着社会责任感和良知,但是只想到了引起关注去打击这种现象,而没有更多地深入观察这种现象。如果深入进去,您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找那些少男的同志他们是不知情的吗?他们为什么需要性服务呢?他们是道德败坏吗?找那些为参与性工作的青少年提供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不可以吗?如果他/她不愿意,使得性交易合法化不可以吗?这些问题,不仅困惑着您,也困惑着决策者们。
这样的困惑恐怕来源于老百姓的观念中无法理性地看待“性”本身,以至于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发生过争论,特别是在性话题还上不得台面的中国文化环境中。如果不是艾滋病的流行,我们仍然不会这么严肃看待性的话题。十多年以前,我们国家的基本政策是“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进出的人要检查,后来是依赖于道德防线,形成舆论高压,但是这些都没有控制住艾滋病的流行。
经验总结,控制艾滋病,目前只有3种办法,A禁欲 B忠实于伴侣 C使用安全套。如果是从防艾的角度,媒体倡导和关注的应该是这些东西。在性交易人群中开展工作,务实地说,倡导安全性行为,推广安全套的使用才是当务之急。
同样发生性交易,学会了健康知识而主动要求使用安全套好,还是不用的好呢?
谢谢。
8/10/2006 12:55:00 AM
一媒体工作者
你好,我是一名媒体工作者,看了新快报的报道和您的评论,有一点困惑想和您探讨。我看了报道的感受是:对那些操控少男的人很愤慨,对同志的处境深表理解。我的问题是,公开报道引起关注避免情况泛滥好,还是让他们继续在地下生存,可能导致更多不知情的同志找那些少男造成染病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