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媒体为防艾增添新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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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哲 今天上午,《新快报》发表了一篇关于MSM人群(男男性接触人群,即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性,不一定是男性同性恋者)的文章,以记者暗访的名义对广州市某同志性工作者场所进行采访,并且同警方合作,将这一卖淫场所捣毁,抓获数名卖淫人员。记者在文中称,其所得到的报料是来自于一名“防艾志愿服务的同性恋者阿东”。
在国家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警方打击卖淫嫖娼现象的行动是正义和合法的。从文章的行文内容来看,似乎是记者协助警方破获了一个重大的卖淫团伙,而记者也得到了防艾志愿者的大力支持。这看起来这是一个成功的行动,也是一个成功的报道。
然而站在防艾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媒体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却是对防艾则有害而无利的事情,其原因有二。
一、使得脆弱的防艾信任基础受到动摇
众所周知,由于社会歧视和误解等种种原因,在同性恋人群中开展防艾工作本身存在较大的阻力。防艾志愿者们的责任是进行同伴教育、传播健康知识、进行联络和沟通,很多心血要花在与目标人群建立信任上。如果一个志愿者连目标人群的信任都没有取得,如何能够向对方推广健康知识?如果志愿者所做的事情是把人都赶走、吓跑、让人反感,这能起到防艾的作用吗?
新快报的记者获悉这一线索的来源,竟然是通过一名“防艾志愿者”。笔者不了解这位阿东参与防艾工作多久了,为什么连防艾的基本常识都不了解?作为媒体对有些防艾工作的细节并不了解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做为防艾志愿者却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实在让人太吃惊了。
如果阿东真的是某一志愿者团体的成员,那说明志愿者本身素质极待提高。但如果是这些场所之间互相竞争的恶果或者是同志当中的害群之马,那他应对自己的言行承担后果。
在广州,防艾的形势如此紧迫,这样一篇报道的出街,矛头直指防艾志愿者,使本来就困难的MSM人群防艾工作难上加难,这无疑会令加剧艾滋病流行的状况。
二、性工作群体将被推入更地下
去年11月28日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仪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明确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总结各国经验证明,有效干预措施覆盖60%以上的高危行为人群,才能控制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的蔓延。要充分发挥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的作用,以卖淫妇女、男男性行为人群为主要干预工作目标人群,动员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加大推行干预措施的工作力度,并切实预防和减少他们感染或传播艾滋病。
尽管公安部门不断依法打击,但客观地说,性交易做为一种社会现象从来没有消失过。正如报道中所描述的,每次打击,同业者就纷纷歇业、暂避风头,有的则转移阵地,甚至移动到其它城市。
当这些场所都转入了更地下,连志愿者都找不到时,如何去做健康教育?如何开展防艾工作?
由此可见,期望通过打击、取缔性交易行为来达到控制艾滋病的目的,是治标不治本的。到目前为止,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推广安全性行为(包括安全套的使用等)是最有效的控制艾滋病蔓延的武器,而不是道德防线或法律防线。
不仅在性工作者人群中如此,参考吸毒者人群的例子,也是经过了单纯打击吸、贩毒行为,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到逐步推广替代疗法的过程。在广东,政府已经试点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就是用一种毒性较低的毒品去满足吸毒者的需求,以此阻断吸毒者共用针具感染艾滋病。
可惜,时至今日,在性工作者人群中免费发放安全套、做安全套广告等这些已被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最为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不但有违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而且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悖,所以一直都难以有效开展。
从防艾的角度看,《新快报》的这篇报道是好心办了坏事,对多年来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政府部门、支持防艾的民间力量的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
若哲 (广同创始人 http://www.gztz.org )
200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