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江西一名守果园的老大爷深夜遭一男子强暴,然而由于受害者为男性,难以定为强奸罪。于是一封1,149人联署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建议》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称:将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所有人,即包括男性。有鉴于此,人民微博针对这一消息提出了关于“性侵同性纳入强奸罪,你支持吗?”的微争鸣,随后众多网民纷纷发表了各自高见,有人说“支持”,而有人说“不支持”,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各抒起见,在下浏览过程中产生的糊涂观点如下:
众所周知,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繁荣昌盛的过程中,由于忽视了对全体国民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缘故,意思形态受到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污染,人生“三观”有所扭曲,滋生了“同性恋”并趋于流行,直接导致“同性强奸”行为,即“强迫鸡奸”行为应运而生,严重伤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及严重破坏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氛围,必须严厉整治和惩处那些“同性强奸”行为,即“强迫鸡奸”行为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呀!
虽然现行《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置“同性强奸”行为,即“强迫鸡奸”行为的量刑条款,但只要证据确凿的话,完全可以参照对“异性强奸”行为的量刑条款严厉惩处那些“同性强奸”行为,即“强迫鸡奸”行为,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上上之策呀。因为“强奸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所以对那些无论是“异性强奸”还是“同性强奸”只要证据确凿,都要按照强奸罪严厉惩处犯罪嫌疑人的话,不仅有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震慑那些在潜在的“同性或异性强奸犯”望而生畏,望而却步,不敢、不能、不想越雷池一步,确保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氛围和社会治安秩序长治久安啥。否则,后患无穷是不言而喻可想而知的事情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