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管局裁决 朱培庆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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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 【本报讯】香港电台《铿锵集》因播放以同性恋为题的节目而遭受广管局发出强烈劝喻,唯港台「不认错」,遭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提醒要「守规则」。广播处处长朱培庆辩称,港台不认为事件存在任何不公平的问题,他们亦接受广管局裁决,并不存在不遵守广管局业务守则问题,并指日后在制作节目时将会参考是次裁决。
指会遵守业务守则
朱培庆出席公开活动后表示,港台对裁决感到失望,唯不存在不遵守广管局业务守则问题,倘有需要,港台会再重申对事件的观点,而事件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故港台往后将加强跟员工的沟通。
他解释称,由于港台是公营部门,不受现有法律条文规限,唯港台已于95年与当局签订谅解备忘录,其中强调港台会遵循业务守则,并设有机制处理市民投诉;同时内部亦将之写成节目人制作守则,让制作人员清楚其工作跟其他持牌电视台有所不同。
被问到事件会否令港台高层支持公司化建议,朱培庆说﹕「公司化一直是港台同事,特别是高层的主张。」
5/2/2007 11:59:00 PM
估计广管局的人年龄超过50,又或者是童年曾经有过同性恋的不愉快经历。
精神分析完毕……。
我是比较建议那个广管局做出这样裁定的人去找个心理医生看看的。
4/16/2007 9:03:00 PM
潮安男人
对那些无知噶广管鄙视!严重抗议。。。。。。。。。
2/17/2007 2:46:00 AM
爱熊猫
同意冰凉九月的观点,自爱自尊,奋发图强!
2/16/2007 12:16:00 AM
东莞30喜欢中老年
其实,同性恋,谁也不想,即使是鼓吹,也起不了作用,我个人认为是天生的,,后天的是很小小小的....
其实,这个节目无错的,是心理不正的人才对同性恋的不正确的认识... 恋爱是自由的,,,我支持这个节目!支持自由.反对歧视.
2/14/2007 4:52:00 PM
看了这帖想到这几个字,团结互动,自尊自爱,自强自勉,真我直取,。。。
这社会言论平衡,。。。。。。。。希望能早日持平,。。。
2/7/2007 3:58:00 PM
黑猫Vince
太过分啦!............支持自由
2/7/2007 1:38:00 AM
文章来源: 明报
作者:郭缱澄 2007-01-28
【明报专讯】影视界人士对广管局处理港台《铿锵集》讲同性恋专辑也有强烈的不满。
广管局对港台发出强烈劝喻,认为节目内容不够全面或不适宜在合家欢时间播映。
投诉有多少其实不是问题的关键,就算只得一个投诉,如果言之成理,或者节目播出後对公众造成不安或有不良效果,也需要惩罚。
这次明显是由一班反同性恋的人士作出投诉,投诉者本身有既定立场,而且有可能涉及歧视,广管局在裁决事件上是否加以考虑?
即使认为节目内容不够全面,没有包含反同性恋者的言论,我们也应该用常理去判断,反同性恋的言论是否理论充分。
平衡报道是需要的,但不是一定要包含所有合理与不合理的论据,这点每个有传媒常识的人都知晓。
笔者不相信一个没有批评同性恋内容的节目出街之後,会令很多人变成同性恋者。
对同性恋没偏见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一种流行文化或行为,性取向有先天或後天的因素决定,但不会通过宣传和鼓吹令更多人变做同性恋。
平等与开放是社会的大方向,仍把同性恋视作不可告人之秘,或视作不正常的人,我们是否应该认同他们的想法?
广管局的裁决让人觉得同性恋是儿童不宜,是成人题材,实在令人惊讶。
这是什麽年代?
小学也有性教育课程,但我们的电视广播监管组织就认为同性恋比性行为更可怕!
这次的裁决,只反映广管局认同了少数性取向的偏见者的思维。
2/6/2007 6:06:00 PM
赤岗朋友
言论自由,连这个都要管的话市布是又要回到文化大革命啊!
2/5/2007 10:44:00 PM
广州中年发福了
对那些无知噶广管鄙视!支持自由社会,反对歧视!
对那些无知噶广管鄙视!支持自由社会,反对歧视!
2/5/2007 8:34:00 PM
自由社会,自由言论,政府不应干预这些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