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谈同性恋和《北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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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卓 亦凡在书库里放了一本《北京故事》,差点搞得天下大乱。我想那几天来论坛的网友中,绝大多数恐怕都起了好奇心,跑到书库去看个究竟。一般来说,国内还没有把同性恋当成一个社会问题来考量,李银河博士写了本《同性恋亚文化》,是我迄今看到的关于这个题目唯一严肃的著作。那本书里回顾了同性恋的历史,有外国的,也有中国的。给我的感觉是同性恋几乎和人类的历史一样长,西方从古埃及、斯巴达开始,中国从商代开始,总之是自有文字记载的年代开始就有关于同性恋的记录。
我个人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同性恋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后面肯定有生理上的根源。科学已经证实,每个人的内分泌系统都是既制造雄性激素,也制造雌性激素,只不过不同性别的人某种激素分泌的特别多而已。打个通俗的比方,就像我们洗淋浴时的冷热水龙头,冷水多点或热水多点,浇在身上感觉也不一样,如果热水突然增加很多,就会把皮烫熟。不同之处是水龙头是洗澡的人操纵的,而分泌什么激素,分泌多少,人自己根本没法控制。如果一个男性的性腺突然发了疯,分泌出大量的雌性激素来,他的一些身体特徵和心理特徵都会发生变化,就会出现很强的同性恋倾向。这个是没法控制的,就象被热水突然浇到的人要喊疼一样,和他自己的道德啦,修养啦,一点关系也没有。道理很简单,就是再大的圣贤,用开水浇他,也会变成猪肝一样的颜色。
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有些人从解剖学的观点看性别完全是正常的,但在生活中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者。我认为即使是这样的案例,也有生理上的根源在。我们知道人的各种生理特徵都是由基因决定的,关于基因的研究我们还远远没有展开。现在知道不仅血友病这种东西是基因携带的,连你能不能把舌头卷成一个圆筒,都是先天就决定好的(有30%的人不能这样做)。今天我刚看到一篇报导,讲早起时赖不赖床都和基因有关系,这实在让人吃惊。从生理上讲,人其实是一个非常娇气的物件,几十条染色体中,不但少一条会先天贫血,多一条还会让人变白痴。所谓同性恋者这种和自然选择相悖的现象,我认为一定也是在哪个生理环节上呈现了与常人(或准确地说,多数人)不同之处。但同性恋这种倾向并不遗传,因此恐怕是一种获得性的生理变化。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对他们应该宽容一些。大家知道,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徵就是行为选择与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有些人喜欢把头发染成稻草色,有些人喜欢穿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裤子,更有些人喜欢在身上刺花,把自己弄得象只海星。对这些我们都能容忍,那么容忍同性恋应该不是件更难的事情。一般来说,一种行为如果不对周围的人构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应该是容许它存在的。历史上很多大师级的人都有过同性恋的记录,如福柯、王尔德、柴可夫斯基等,他们对这个世界甚至卓有贡献。从普通人的角度来讲,有位作家说过:如果他们走进自己的家,把窗帘拉上,那么发生的一切就和其他的人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这个说法的前提是他们都是成年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谈到《北京故事》,情况要不同一些。这里面确实有一些很不对头的东西,这倒不是指同性恋本身,而是其中的一些情节,如性滥、性虐、用色情录像带进行性引诱等。这些东西即使出现在异性恋的身上,也是很成问题的,从这个角度来讲,亦凡把它放在情色栏里是有道理的。至于正常范围内的同性恋现象,和其他人,尤其是他们的家人以外的人都没什么关系。我们什么时候把把眼光从别人的窗帘后面转移开来,转移到那些该关心的事情上,什么时候我们就可以说:这个社会成年了。
8/19/2000 5:11:00 PM
百家言作者之一
该文作者的基本观点无大碍.但TA提到性虐,性滥等等无论同异性恋都不应当.对此处的性虐有必要说一句.
首先伴随爱情的性行为本身是美好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对性行为性技巧有了更多的追求和表达方式,爱人之间小小的游戏,包括一些带有SM色彩的东西,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有时,这些小小刺激本身,也会增加性爱的气氛,提高性行为的质量.
在北京故事中,确有两位男主角的虐恋(李银河发明的这个汉词倒很贴切)行为的描写,但比起故事中的其他性描写,并不很过火.所以没有什么不可以.
既然能够接纳同性恋,就没有必要排斥虐恋行为,这岂不是在纠偏的同时,又进入了另一个偏差?
也许我们应该反对没有爱情的性行为,但结合目前同性恋所处的并不公正的社会环境,笼统地谴责那些发生境遇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也是极不公道的,甚至有站着说话不腰痛之嫌.
当我们对某一个研究对象发表言论的时候,真正的设身处地的态度是极为重要的,这对任何社会科学研究都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