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同志生活伦理讨论 (三)关于婚姻状况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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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表: 2001-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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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2007-02-4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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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生活伦理讨论

(三)关于婚姻状况的话题

(作者或来源) 冰冻的太阳 larryliuyang@yeah.net      经常在网上交流的同志主要年龄介于十八至三十五岁,这与我国网民的普遍年龄相比,基本一致。只是年龄的上限和下限都较青壮年化,这一点也是值得骄傲的,不论是商海的精英还是社会的盲流。我们都还能说“我们还年轻,年轻真好!”诸如此类之语。然而现实生活中,既然我们承认而科学事实又普遍证明了的,同性恋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推而广之,各个年龄,各个阶层都有我们的同志,也就不足为奇了。

      鉴于现实社会的大气候,许多年龄较长的同志朋友都已成家立业,看似有了一个常人都羡慕不以的安乐窝,生活应是达到了一种稳定的状态。而现实中的争议也因就起源于此。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讨论帖,就关于已婚同志是否还该找朋友的问题讨论的很热烈。我当时没有发言,一来愧于没有太深的阅历,二来觉得大家各有各的苦衷,实在是应该相互体谅一下的。绕来绕去也就是一个“骗”字作祟了。

      因为同志们往往为了能最大限度的体味释放心灵真正爱意的感受,会把婚期一推再推。而现实的网络又能让大家很好的站成了一排。虽然现实占于网络交流主导地位的是未婚同志,可就社会所占人数比重来说,人数是不相上下的。作为同志群体的一员,在地位上平等理应没什么问题。那么,问题就应该出现在伦理道德的某些具体枝节了。

      站在未婚同志的立场说,若是喜欢已婚同志,则无疑要触及到其已既成的家庭问题。若按爱一律平等原则,即我们也一直倡导的同志事业的成功。则无异于第三者插足了。作为已婚同志,不能专一于自己的真爱,辛苦不说,到头来还有焦头烂额的危险,就请好自为知吧。

      还有的已婚同志很坦白,出来寻友总是把具体情况交代清楚了。很多网友往往抨击他们,而忽视了一些隐瞒自己身份的人。但总归他们也是有理由的,毕竟掉了毛的孔雀还是孔雀,我们不会说它是鸡。实际上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们又能说什么呢。我们总是崇尚无敌的真爱呀,但要在两人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也正如“一夜情”、MB等若是自愿,是私事了,我们没有资格去说三道四,只能说我们自己有标准,并对刚进入圈子的人及圈子外的人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罢了。

      设身处地的想想,也许已婚同志要不幸一些,享受不到真爱的煎熬无异于包办的婚姻。但所有人未必都是好的,综观前面我们讨论过的话题,婚姻问题又与“一夜情”、双性恋等现象错综复杂在一起,我们总不能孤立出来看问题。所有的事无谓绝对的好,绝对的坏。尽管骗人是不好,但对施骗者绝对有利益收获的欲望,却全然不论以哪种形式的好处了。

      我只是不赞成未达成共识就以牺牲别人的利益用于满足自己的欲望。故而,不论已婚、未婚同志,只是个人寻找的对象不同而已,但只要抱以善意的出发点,大家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只是各人所有的“劣根”不同。

      有的已婚同志是双性恋者,又只想找“一夜情”,只要有一拍即和的对象,又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呢。本来诸如此类的社会现象都是伴随着同志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的。我没有否定任何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任何人都有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我们追求的无非就是心底的真实情感的释放。只是做人太自私了,终会害人害己。我不是哲人,不会也不可能为这些复杂的现象作阐释,只希望我们生活的更好,更少的人受到伤害,每个人都多一分幸福,同志社会多一分井然罢了。
    5/18/2001 10:15:00 PM

    冰冻的太阳

    在我的眼中,双性恋没有什么不好,我只是不赞成同时将爱给予同性和异性的人。其实,这和同性恋中的朝三暮四和普通异性恋中的花心、一脚踏两船应该是没有区别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在我心目中是崇尚专一的。呵呵,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如果我的文章中表达不了这个意思,那就做这个澄清吧,只能说我的功力不够,还要多多加油,再一次感谢大家对我的文章和我本人的关心。
    5/18/2001 7:39:00 PM

    月蚀(Eclipse)

    To exile_bird & 冰冻的太阳:

    Very good argument against the misconception about the bisexuality! I am eager to see BingDongTaiyang''s rebuttal.
    对双性恋误解的很有力的驳斥!很希望看到“冰冻的太阳”的回应。
    5/17/2001 1:55:00 AM

    月蚀(Eclipse)

    To exiled_bird:

    Mr. Exile_bird (may I call you Bird?) must have misunderstood me in some aspect. I was not arguing that this kind of “irresponsibility” could secure a remedy from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homo-marriage. Actually, I always doubt about this remedy although I has been dedicated to law profession. In my point of view, the bond of marriage can harbor no more homosexuality than heterosexuality. However, I still think the legalization is specifically significant to those gay guys who really want to enjoy family life, and to the majority just serves as desirable rights (although obligations in many cases) symbolizing the equality between homosexuals and heterosexuals. Too this effect, homo-marriage crying for legalization seemingly results from not so much a real attraction of “family-hood” as an ideal qualification of “brother-hood”,and thus has little to do with moral consideration.
    Exile_bird 先生显然有些误会我的意思。我并非主张这种“不负责性”可以通过通行婚姻合法化来解决。事实上,我向来对法律方法不乐观,尽管我热爱法律这一行业。我觉得同性婚姻不见得比异性婚姻更稳固可靠。在特定个案中,“合法化”对于那些真正喜好家庭生活的gay友们意义重大:但对多数人而言,合法化只是标志着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平等的权利要求(别忘了,很多情况下也是义务哦)。可见,与其说婚姻合法化的呼吁是源于对“家庭生活”的实质渴求,不如说是希望“兄弟情谊”受认同的理想追求。因而,合法化也不见得提高道德水准。
    5/17/2001 1:51:00 AM

    月蚀(Eclipse)

    To exiled_bird:

    It’s a nice surprise to have comments from Hong Kong, and in English. This will help our discussion in an international area.
    真高兴还有来自香港的中英文评论。这讨论好象有国际化的趋势呢。呵呵,太阳君应该感到更高兴了。
    Quoted from the essay on the issue of “one night stand”, the so-called “irresponsibility between homosexuals” was not a term of Eclipse. The irresponsibility, in the context of the essay, could be the situation of or the tendency to the physical/mental infidelity of a homo to his lover, or in the case of 419, to his partner. ( Pls refer to the 2nd line of the text )
    所谓的“同性感情之间不负责性”并非鄙人的术语,只是引自于太阳君关于419的文章。依据原文,“不负责性”估计是指同性恋者对其情侣,或者419伴侣,在肉体和精神上不忠的倾向或者状态。(请参祥文章原文的第2行)
    5/17/2001 1:47:00 AM

    月蚀(Eclipse)

    It’s a nice surprise to have comments from Hong Kong, and in English. This will help our discussion in an international area.
    真高兴还有来自香港的中英文评论。这讨论好象有国际化的趋势呢。呵呵,太阳君应该感到更高兴了。

    Quoted from the essay on the issue of “one night stand”, the so-called “irresponsibility between homosexuals” was not a term of Eclipse. The irresponsibility, in the context of the essay, could be the situation of or the tendency to the physical/mental infidelity of a homo to his lover, or in the case of 419, to his partner. ( Pls refer to the 2nd line of the text )
    所谓的“同性感情之间不负责性”并非鄙人的术语,只是引自于太阳君关于419的文章。依据原文,“不负责性”估计是指同性恋者对其情侣,或者419伴侣,在肉体和精神上不忠的倾向或者状态。(请参祥文章原文的第2行)
    5/15/2001 3:44:00 PM

    exiled_bird

    TO 冰凍的太陽

    I think that you have made something wrong about the meaning of bisexuality. 
    我想你對雙性愛有點誤解。
    Before correcting your mistakes, I must in the first place get confirmation from you that you admit monogamy. That is you have one wife or husband at the same time. It doesn’t matter whether you are heterosexual, homosexual or bisexual, you should have one and only one lover at the same time.
    在改正前,首先我要得到你是承認一夫一妻制。無論你是異性愛、同性愛或雙性愛都只能在同時有一個愛人。
    Let me explain it using two cases. You are a gay. Two men love you at the same time. But you will only choose one of them at most if you agree to monogamy. Parallel to this, you are a bisexual. One woman and one man love at the same time. THE SAME! You will only choose one of them at most if you agree to monogamy. Bisexual doesn’t entitle you to have two person in love at the same time.

    BUT if you do not agree to monogamy or you are so BAD, even if you are heterosexual, you can have two or more girlfriends at the same time. Right!
    5/15/2001 2:39:00 PM

    exiled_bird

    TO ECLIPSE,

    1、同性恋情之间不负责性(包括419),是否可以归因于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化?换言之,同性婚姻合法化当真有助提高同性感情的道德标准吗?

    何謂 「同性恋情之间不負責性」? 請闡釋。
    到底現在同性感情出了甚麼問題,講到好像有甚麼殺人放火的事情一樣。個人的操守不好,單單定一條法例當然濟不了甚麼事。 道德規範與法律規範始終都是兩個範疇的事情,兩者雖然不是沒有關係,但必要以法律這個手段來控制道德的話,那事情本身好像已到了沒法挽回的地步,是多麼可悲! 
    單從異性婚姻情況而言,婚姻制度能夠約束個人行為嗎?每年離婚率以幾何級數上升,起碼表明曾經海誓山盟過的也不一定白頭偕老。
    在不太了解你問題中的問題所在,已說不下去了。

    4、人的感情和肉体的不统一,是否必然是一种人格堕落(好象自古也有一些妓女不乏伟大人格的)?

    我認識一對同志已交往了五六年,他們都甚少與對方做愛,而在相互知悉的情況下,他們是有跟其他人做的。雖然我不甚了解中間相處之道,也不知道他們是否仍然相愛,至少他們還是出雙入對的。
    而本人亦認為愛與性是可以分開的,至少到現在為止。
    5/14/2001 10:36:00 PM

    冰冻的太阳

    能看到这么多同志都对我的文章提出自己的看法,我真的很高兴。这是发自内心的。说真的,没有人不愿意听好话,但实事求是才最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目的达到了。但我也很清楚,这并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我的一切还需要刻苦的磨练。或许我本来就是拙劣的人。哈,但至少还可以有一份上进心吧。真心希望能继续得到大家的提点,可以写信,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来者不拒,在这先谢谢大家了。
    5/13/2001 8:41:00 PM

    天马行空

    引用一句《春光乍泄》的话,梁朝伟说:“原以为自己跟何宝荣不一样,现在才明白,寂寞的时候,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这句话令我震惊。或许每个同志都有这样的自傲,以为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洁身自好,敝帚自珍,出污泥而不染,我想问一句:当欲望降临的时候,有谁,能够抵抗诱惑?

    所以,我们都一样,为爱所驱使。
    以上的回答来自阳光地带 男孩天空。所以,我不赞成把同性爱分成双性、男性,何苦呢?!宽容别人,善待自己。
    5/13/2001 4:42:00 AM

    月蚀

    接月蚀(Eclipse)
    歪打正着的是,太阳君的文章提点到但却忽略了的一些问题似乎更值得从新思考,比如:1、同性恋情之间不负责性(包括419),是否可以归因于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化?换言之,同性婚姻合法化当真有助提高同性感情的道德标准吗?2、既然一夜情并非一概不涉及感情,那么是否存在这些可能性:一夜情参与者其实对感情有着更高的期望值,又或者他们在那一短瞬间对这个PARTNER是有一种自制的感觉或者幻想的感情。如果是的话,恐怕是反映了人的感情观随着社会变化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这在特定的环境下和某些个案中,也许是个身不由己的变化);3、同性恋中的一夜情与异性恋的一夜情有什么不同吗,真的代表一种更为沦丧的道德水准?4、人的感情和肉体的不统一,是否必然是一种人格堕落(好象自古也有一些妓女不乏伟大人格的)?
    如果说,太阳君文章写的不好不该批评的话,那么广同的编辑就要受指责了,要抛砖引玉,引发大家的关注和讨论,也得找几篇代表性的文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