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过五旬的江苏男子,从家乡行程千里来到河南许昌,寻找具有相同嗜好的“同志”,并打算借机行窃。当他如愿以偿后,抱着侥幸心理偷偷溜回了老家。然而法网恢恢,他的行为仍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2009年11月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这名同性恋盗窃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今年51岁的江苏男子赵某经常主动寻找同性恋人,并将盗窃同性恋人钱物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2008年12月,他因盗窃一名同性恋人被判入狱半年。2009年4月赵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仍四处搜寻新的目标。当他听说许昌有个同性恋者出现,便行程千里,来到许昌,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同性恋者王某。一番搭讪后,二人来到宾馆开了房。嬉戏后,赵某趁王某去洗澡之际,偷走王某包内7800元钱,并连夜坐火车赶回老家。王某洗完燥出来,不见了赵某,同时,钱包内7800元钱也不翼而飞,便慌忙拨通了赵某的手机。电话中,赵某承认是自己偷拿了钱,并让王某今后不要再与自己联系。无奈之下,王某报了案。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且系累犯,盗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规定,遂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